第二天一早,田余风感到一早便醒了过来,洗了好久没洗的身体,又整理了头发,这里男子的头发也很长,经常也要用东西定住,大抵是一根布带或者冠帽,看上去神采奕奕的。他走出门,向旁边看看,却见王钟早已起来,正在那里打扫院子,以前这个事从来也是王钟在做。打了声招呼,田余风便往内门的方向走去,可他并不知道内门在哪,走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并不知道往哪走,想是喜悦冲昏了头脑,不知所云。
“兄台,请问内门往哪里走?”田余风逮着一个问一个,一开始都说不知道,后面碰到了一个相貌俊雅的男子。
“内门啊,往南翻过两座山,然后你会看到一座上宽下窄的山峰,唤为倒岳山,那便是内门所在地了。”
“多谢。”“小事一桩。”得到位置,田余风迈开大步,朝着内门行去,用了两个时辰,才到了倒岳山下。向上望去,山上云烟渺渺,青松苍翠。重重呼出两口浊气,再吸入,便觉得神清气爽,道:“看来这内门的空气也大有不同,比外门清爽许多,纯净许多。”瞧得眼细,他四处寻找,却还是找不到上山之路,于是又犯愁了,就近找了一块石头坐了,看看能不能看到上山之人,便可以一同上去。
偏偏是运气极差,他等了一个上午,肚里都咕咕叫了,半个人影都没看到。突然草丛一阵簇动,田余风看去,是一只兔子,“嘿嘿”一笑,也许是在深渊住惯了,他纵身扑去,也不管这是不是新衣服,出手迅捷,扑在地上,那兔子本欲逃走,但奈何田余风那一只‘铁掌’已经紧紧贴在它身上,动弹不得。前屈而且,田余风搭上另外一只手,将兔子抱了过来,见它毛色纯白,入手柔顺光滑,心里便起了怜悯之意。
“咕咕。”不争气的肚子又响了起来,顿时什么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寻了个小山涧,将兔子弄昏,开肠破肚洗净,笑道:“本来我是不愿的,但奈何肚子受不了,只好委屈你到我肚子里过日子了。”于是阵阵肉香便在倒岳山下飘散开来。
“真是香啊。‘’田余风赞叹道,虽然此时没有调味品,但能烤出个外焦里嫩就非常令人满意了。正当下口时,突然听到一声大喝,是一女孩声音,甜腻无比:“住手,你为什么要吃了它?”
没个来由的,田余风看了她一眼,一口咬去,顿觉滑嫩无比。
“我叫你住手你没听见吗?”那女孩疾步过来,跺起脚道。田余风再次看她,是一十三四岁的女孩,脸有点圆乎乎的,眼睛煞是可爱,穿着的却不是万流宗的宗服。“你叫我住手可没有叫我住口,嘿嘿,我可是动口没动手啊。”田余风笑道:“我自吃我的兔子肉,碍着你什么了?”
那女孩气得小脸煞红,一时无果,眼珠子胡乱打转,突然俯下身来怒道:“这兔子是我的宠物,你吃了它,和我没关吗?”田余风站了起来,将兔子举到她面前,笑道:“你想不想吃?”声音颇具诱惑力。
女孩嘴唇微舔,但没有说什么,只是盯着。
但她盯着的却是那只兔子。田余风见她刚才眼波流转,现在嘴角滋滋作响,便已猜了个七八分,笑道:“不想吃我可吃了。”随即转过身去,作势要自己独占这只兔子。
“哎,等等。”女孩大叫起来:“我要吃,我要吃。”
“什么,你要吃?”田余风脸色一沉,语气变作严肃,道:“我可刚才听说你是它的主人,你竟然要吃它?”旋即看着兔子道:“可怜的兔子,要是我这路过肚饥之人想要用你填饱肚子也罢,可是你看看你这主人,我怎么舍得你们俩,骨肉相残呢?”
“不,不,哥哥,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也管不了谁是主人,这只是只野兔子吧,哪来的主人?大哥哥,我好饿,你能分给我吃一点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