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妄,不,若无天便无我,我敬天如父如母。倒是你们,为人做事当真能坦坦荡荡,无愧于天吗?”景千辰忽地目光凝神苍穹,悄然伸出了一指。
就在沈世高不知他在做什么之时。
忽地,天际一抹乌云被拔开,一道闪电如同利剑般,弯弯绕绕从云间一路奔下,落在了沈世高身边几米远的一株大树之上。
“碰!”
那颗被闪电劈中的大树,迸发出刺耳的巨响,茂密的树叶腾起了火苗,骇得沈世高俊容失色,双腿直颤,连退了数步。
惊魂未定,一刹那,电光未完,天地有连成一体,远方传来轰隆地雷鸣之声,仿佛是上苍正在震怒,天地也动容。
方才不可一世的沈世高几乎要颓然倒在地上。
闪电就在他身边几米处劈下来,生死可谓毫厘之差,他以为运气再差上一点,世上就再不会有沈世高这么一个人了。
这时,已经开始有工作人员拿着灭火器跑出来救火。
景千辰神情淡然,缓缓地看向身边的沈世高,冷然道:“现在你才知道惧怕吗?不过一道天雷就把你吓成这样,如果天降群雷,不仅你,就连投资了数百亿的流霜雅阁,你认为还能存在于这个世上吗?”
沈世高骇白了脸色,他不愧是年青一辈的首富,心理素质还是极高,哆嗦了一下便恢复正常,道:“只是不过是一道闪电正好劈下来而已,哪会有什么天降群雷,你想多了吧!”
话罢,他觉得这道雷来得太过奇怪,再无兴致和景千辰聊下来,便道:“今日我使言尽于此,若你当真要与我作对,我沈世高定让你一败涂地!”
话罢,他负手离开。
景千辰也不去看他,而是搓了搓手指,看向苍天。
“看来以本道如今的道行,也只能引一道惊雷从天而降,可只要取到血鹿草,一切将会不一样了。”
“你们眼里,流霜雅阁是成就的体现,财富可以衡量成功。”
“但却不知道,在我眼中,就算聚集起整个华夏乃至世界的财富,也不过如此而已。”
“任你有滔天的权势与财富,任你再惊天绝艳,任你能建造再恢弘璀璨的壮景高楼,终于只是一个凡人,一座凡物。百年以后,容颜已老,山河易改,而我修长生,介时逆命改命,驰骋于天地间,胜天半子,不无可能。”
……
回到了宴会之上,沈世高惊魂定下,气呼呼地坐了下来。
“老板,怎么样,他同意了没有?”乔亦舒突然凑了过来,好奇地道。
方才她注意到了景千辰离开,也注意到了沈世高跟了出去,其原因可想而知了。
乔亦舒入普达集团较久,高诗诗就是她介绍进来了,而沈世高喜欢高诗诗的事,也没有瞒着她,毕竟作为高诗诗的闺蜜,沈世高只要收买了乔亦舒的人心,那么要讨高诗诗欢心也就轻而易举了。
这也是乔亦舒阻止高诗诗与景千辰在一起的不可告人理由。
“那小子没有答应!”沈世高摇了摇头,眼露出一丝精光。
“那怎么办好?”
“哼,有什么怎么办的,那小子要是若真是不听我劝,日后他敢踏足商界,我定要他万劫不复!”沈世哥喝尽一杯酒,俊朗的脸上透出自信之色
乔亦舒一惊,心中长叹,若沈世哥当真要为难那小子,就好像大象踩死一只蚂蚁一般,轻而易举啊!
时间渐渐地过去了,宴会已经来到了最后的阶段。
天雷落下并没有造成很大的轰动,见工作人员把树上的火苗灭去,景千辰也回到了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