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会有问题。」
的确不会有问题。
如果在晚上十年的话,那就绝对不会有问题!
「伦恩那个时候如果是现在的这个年纪,那估计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你该不会是说年轻被煽动,打算努力一把,成为你所说的有钱人父母,然后支持露诺自己的梦想?」
「煽动,不要用上这种贬义的词汇,而且被煽动这种事情,正常人怎么可能会察觉不到?从我的观察来看,伦恩对你可没有任何的意见,反而十分感谢你。」
「那你认为我做了什么?」
傲慢的态度。
沈华的语气里早就没有尊重。
但这也不用需要在意,我本身也不是特别有尊严的人。
「那个时候的伦恩,大概会对你所提出来的年收入,会产生困惑,这个时候你只需要告诉他,露诺的收入也就只会持续一年两年,他自然会追问下去,接来下,只需要你告诉他业界的真相就可以了,您从头到尾,没一句谎话,都对得起良心。」
「我告诉了伦恩又怎么样呢?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
「那如果你告诉他,如果事务所愿意的话,可以让露诺保持在顶峰不落下。」
——
「这怎么可能,哪有这样的事情。」
「我想这种事情不需要我来解释吧?为什么偶像和明星一直会有新老更替,并不是因为老的明星没有价值,而是因为他们的赚钱能力不如新星来的效率,我说的没有错吧?」
「是...是这样没有错,但也不是所有情况都是这样。」
「所以你提案,自己出钱组建一个专门为露诺开设的事务所,我在了解之后一部分内容之后,才意识到开设事务所的花费远比我想想的要多很多,至少露诺好几年的年收都不够。」
「你该不会说是伦恩为了女儿想要开设事务所,所以才打算去夺权?」
「你只是开玩笑似得告诉了伦恩一个让他女儿能够走长路的方法,的确是个不错的方法,你的这个方法也告诉了乐诺诺没错吧?所以现在乐诺诺才会专门开设了一个事务所。」
「我可不认为伦恩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就算要赚钱,也有很多方法不是吗?在一两年中,利用露诺赚到的钱,经营一下,要开一家事务所也不是什么问题。」
经营。
的确,只需要几年时间,就能够拥有独立开设一家事务所的财力。
但真的会这么顺利吗?
「所以这个时候你会和伦恩提到,不要需要刻意认真的去想,毕竟露诺赚到的钱,这辈子无论如何也都够花了,你们接下来的时间就只需要去策划怎么游完,在去世前把钱全部花光,你们已经很幸福了。我想你绝对会说出这一类的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