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攻击,也令帅歌回过神来。
看到高雅和林夕颜都没受伤,帅歌才放下心来。
随即,帅歌脸色一冷,恼火的目光扫了扫那爆裂窗户的孔洞,又扫向那破裂的电视屏幕,最后落在地面那一块接近拳头大小的石头上。
故意的吧?如此强的力量!
“哪个叫帅歌的?滚出来!”一个带满恶意的张狂男声,传了进来。
高雅神情惊变,担忧地望向帅歌。
林夕颜也惊惶忐忑。
果然!帅歌豁然站起,朝两女叮嘱了一句:“雅儿,别担心!笨丫头,不要出来!”
一出大门,帅歌淡漠的目光快速一扫,便跟一个男子的目光相接触。
玩味!
戏谑!
嚣狂!
这是该男子的眼神里流露出的意味。
血红色,那是该男子的头发颜色。
一条形疤痕,加一圆形疤痕,那是该男子的脸庞特点。
手掌宽厚,指节粗大,那是该男子一双手的特点。
身高体壮,那是该男子的身材特点。
此男子,不但体型高壮得能吓倒小孩子,而且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剽悍、阴冷、幽暗的气息,明显不是善男信女。
这人杀过人,而且动起手来必定狠辣而凌厉!
这,是帅歌对此人的判断。
果然,来者不善!
“你的挑衅,激怒了我!你可以想像自己会是什么下场了!”帅歌率先开口,目光带着锐利的冰冷。
“看你这模样,就是帅歌了!很好!”红发男子打量了下帅歌的长相,戏谑地笑,“你也可以想像自己会是什么下场!不过,我打赌,你绝对想像不到!”
“在收拾你之前,我先给你自我介绍。”红发男子的笑容,有些阴冷古怪。
帅歌迈开步代,淡漠道:“你是谁,根本不重要!”
打上门来,让雅儿受惊吓?
不管这个是什么人,有什么来头,带着什么目的,都得付出代价!
红发男子却自顾自地开始介绍,站直腰,微仰头,神情带着嚣狂,仿佛不可一世:“你可以叫我——血狮子!”
“我的朋友都这么叫我,我的兄弟都这么叫我!”
“雇佣兵界的人都这么称呼我,杀手界和各国军方都这么记录我!”
血狮子说话的眼神和语气都带着骄傲:“我十岁开始,就混迹雇佣兵界,第一次杀的人,就是一个成年黑人雇佣兵。那一次,我一刀插进他的心脏,然后再在他身上补了十几刀!”
“这十九年来,我杀过雇佣兵,杀过军阀士兵,杀过特种兵,杀过杀手,甚至还杀过高官和富豪!哦,对了,还有无辜平民!”
帅歌脚步一顿,锐利的目光,似要射进血狮子的眼底深处。
杀无辜平民?很骄傲?
血狮子对他的眼神视若无睹,又笑容古怪地问:“你猜,我总共杀过多少人?”
“9999人!老子已经夺走了9999条人命啦!”
这时的血狮子,笑得嗜血,笑得残忍,笑得自豪。
帅歌的脚步暂时不动了,只是眼神更加冷漠。
以杀人为乐?将杀得多引以为豪?
血狮子又自顾自往下说:
“只差一个人,就能成为万人斩!你说老子是不是很厉害?”
“老子当然厉害!老子手下的雇佣兵都说厉害,没一个敢不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