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生活常用的什物外,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
看着摆在面前的所谓的被单褥罩,他将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这些难民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困苦千倍、万倍,这哪里是什么家用之物,比一般的抹布还不如。
一个窟窿连着一个窟窿,大窟窿套着小窟窿,小窟窿套着小小窟窿,简直就是一张张天然的渔网。上面的污渍与泥垢倒是增加了不少强度,常歌行怀疑,这些渔网状物品洗上一洗是不是就会立即的瓦解,捞上来后彻底变成一团谁也解不开的乱麻。
他挑选了几张还算完好、颜色比较浅的床单。在尚未燃尽的火堆里挑选出几块被碳化的枯枝,待火星散去。在床单上写起了大字,说起写这样的横幅,他虽然没有亲自写过,但好歹也见过猪跑。
常歌行先是浅浅的写上一遍,然后又涂抹了数遍,直到上面的字迹足够醒目才罢休。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总共十一个大字,每一个都有一尺大小,保证离得老远就能看得清。
常歌行狠了狠心,在自己右手食指上狠狠的咬了一口,虽然疼得他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却没有一丝鲜血流出来。
“前世电视剧上都是骗人的,牙齿咬破手指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做到?这样的镜头上演的时候应该标注上:特技镜头,请勿模仿!还是。。。。。。因为小爷我天赋异禀,皮肤比别人稍微厚了那么一丁点儿!”
常歌行无奈之下,抽出半截剑身,食指在锋利的剑刃上轻轻划过,便有一条细长的血线出现在手指上,看上去就像画笔画上去的一般,笔直、均匀,长短、粗细都堪称完美。
过了一个呼吸,疼痛的感觉才传至大脑,血液也终于涌出伤口,滴滴落在横幅上。
常歌行高高举起尚在滴血的手指,“让我们以血盟誓,共进退,某生路!”
怀抱小女孩儿的汉子首先咬破了自己的手指,一枚鲜红的手印落在横幅上,透过薄薄的布匹,染红了下面一捧黄土,使得本来无光泽的泥土,有了花儿的羞红。
难民们纷纷咬破手指,在横幅上留下点点嫣红,如寒冬里开放的腊梅,使得本来尚有些微凉的天气,顿时有了几分红火气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