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贾诩苦着脸被高顺带走,云霆感觉到了一阵神清气爽,仿佛前世那些在贾诩面前所受的气都在此时被找回来一般。虽说每个顶尖谋士都有自己的性格于特点,还有特别的偏向性,可是唯一的一点就是卖关子。每一名君主在他们面前,总要被吊着好奇好一会儿,等到最后才能真正的看出他的意图。用云霆的话来说,就是与他们站在一起,总会感觉到自己的蠢!
在三国里面,很多谋士并不是如以后那般弱不经风的,除了少数人以外,大多数谋士都是有着身体底子。就如徐庶,当年还是一个游侠儿,还有许多的谋士年轻时游学,要是没有一手那就是行走的肥羊,他们的佩剑也不是单纯装饰用的。可是论到骑马,尤其是军中骑术,那对于哪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如果没有练到大腿内侧的那层皮肤脱落,重新生成更厚的皮肤的话,那么大腿内侧整个与马鞍厮磨的皮肤都会变得血肉模糊。更别说在交战当中,任你智慧通天,可要是跑得慢了,可没人会在乎你是谁。因此锻炼骑术的那个过程,就是一个折磨人的过程,尤其是对于初骑马的人来说。
林斗酒缓缓的睁开眼睛来,望着蔚蓝的天空,微微呆愣。他能够感觉到自己正在不断的行进当中,似乎在马车上?可是是怎么到这马车上的记忆一片空白,他所有的记忆都暂停在与鲜卑骑兵厮杀,他最后柱剑跪地的那一刻。
直起身子来,林斗酒才发现自己身上缠满了白色的绷带,将身上的那些伤口包得严严实实的。
嘴唇无比的干裂,从嗓子里面好像要冒出火来,林斗酒咂吧咂吧嘴巴,伸手往自己的腰间摸去,摸到了那个酒葫芦。拿起葫芦来,却能够用手掂量出葫芦无比的轻,微微晃了晃,晃荡着,却没有感觉到葫芦中酒液的晃动。这时候林斗酒才突兀的想到,早在加入那场战斗之前,他就喝光了葫芦中的酒。
叹了一声气,林斗酒朝着周围望去,发现自己身处在由士兵护卫的马车上,在马车上,还有两个人在,只不过却都没有转过头来,因此也看不见他。
云霆听到了动静,转过头来,正好看见了吃凤凰的蛤蟆救下的青年。
“你醒了?”云霆轻轻点头。
这年头,能够深入鲜卑草原,并敢勇于加入与鲜卑人战斗当中的玩家实在少见。不管他是能够复活的虚拟系玩家,还是代入历史的真实系玩家,这种勇气都是值得敬佩的。
死很简单,有时候也并不痛苦,只是一刹那而已。可是战场上的死法,既不美观,有时候还很痛苦,不幸运的人可能还会挣扎许久,身上多捱几刀,更不用说在有骑兵的战场上,那被马蹄践踏过去成为肉泥的过程,足够让大部分玩家体会到真正死亡的恐惧。
“咦,你醒了啊!”吃凤凰的蛤蟆回过头来,身体凑近了林斗酒,已经是凑到了后者的面前。
“酒,我要酒。”林斗酒开口,声音嘶哑低沉。刚一说出口,就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因为这完全不是自己平日的声线所说出的言语。
“酒?”吃凤凰的蛤蟆挠了挠头,脑袋呈四十五度望天角度。
“要酒可以,你得先拿钱出来!”他大声说道,颇有些寂寞如雪的气质从身上散发出来。一旦谈到钱,吃凤凰的蛤蟆整个人都变得不同起来,用形容吕布的形容词去形容他万夫莫敌也不为过。
扳着指头,第一根手指扳了下来,吃凤凰的蛤蟆继续说道:“首先说明一下咱叫吃凤凰的蛤蟆,你要是想给我立个长生牌位我看也挤不下咱的名字,就免了!咱救你的救命之恩,古人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咱也不要什么,拿一些钱来就好了!命有多值钱,你想必也是知道的,当然你要说自己是贱命一条我也没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