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哄抢,私自抄人家,是违法行为,可惜帝国历来都有法不责众的传统,再加上众人也是情有可原,后来治安所也就把为首的几个人,治安拘留了十五天。
可是抢走的家具,也都弄得破烂不堪,抢走的钱,也要不回来了,总共也没几个子,而曹学之家里的老母和妻子,因为年老体弱,见不得这可怕的场面,连气带吓的,都得了重病,没两个月就纷纷病逝,这一下子,看病钱外带丧葬费,彻底拖垮了曹学之,也让他身患重病。
他的儿子曹平也因此在镇上抬不起头来,和左邻右舍都结了仇,上了大学以后自己勤工俭学,轻易不回来。
原本后江镇是个穷地方,出一个名牌大学生,应该是镇上的骄傲,结果弄成这样。
老曹也为了不连累儿子,直接在法务局公证处,办理了继承变更手续,宣布自己的遗产全部捐赠给社会,不让儿子继承。
事实上,他的房子早已被变卖,用于老妻和老母治病丧葬只用,现在住的,是村上划拨的土坯房,产权都是集体的,他没钱可以让儿子继承,能继承的,就是这277万元的债务。
因为后来传说,那家施工单位很快就解决了资金的问题,要把工程款划拨下来。
砸了老曹家的左邻右舍觉得自己当初是冲动了,等几个月都等不住,纷纷舔着脸,要老曹去领钱,并且在分红款上做了让步,也算是对老曹家遭受无妄之灾的补偿。
曹学之因此去了省城,据说领了工程款,可是回来的时候两手一摊,没钱,在路上遇到劫道的,被抢了!
这一下子,那九户工头就要狂暴了,好在这次治安所反映很快,没让他们闹事,让他们去审判院起诉。
案子很快就判了下来,一查,的确是曹学之领取了工程款263万元和利息合计277万元,但就是不见钱的踪影,审判院判了以后,执行办接手执行,先去省城警察局查证,看这个钱到底有没有被抢走。
一查,是有报警记录,可是案发地点当时没覆盖天罗地网监控系统,又是繁华地段,什么痕迹都没留下,而且警察也不相信他的报警。
270万啊,重量就有一百多斤。一个麻袋勉强可以装下,谁会提着招摇过市?一个成年人都不便提走,这么大一笔钱,谁抢了又能安然的带走?但是曹学之就是一口咬死,这笔钱是被路上的小痞子给抢了,还说的有声有色的。
为此,他还年年跑去该警察局上访。
钱有没有被抢,能不能追回,这不是那九户小工头该操心的事情,他们就认准了,曹学之带着他们做了一年工,却没有一分钱,他们就找姓曹的要。
于是这几年来,执行办什么措施都采用了,光司法拘留就给曹学之来了四次,一共六十天,后来他身体垮了,再也不敢司法拘留了。
银行和各金融机构,固定资产登记机构,由于和审判院链接了全国网络,法官用软件一搜,就能找到当事人是否有财产,结论是,曹学之银行存款余额30帝国币,无房产,无其他金融产品。
红了眼的小工头们为此还闹过镇政府,去过县政府闹事,最终每次都是政**议从审判院的执行救助基金,拿出几万来安抚一下。
这些小工头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却忘记了,曹学之当初不过是因为工程款晚到位了几个月,就被他们整的家破人亡之事,以至于有的执行法官背地里估计,老曹说不定把钱偷偷给了他儿子,然后断绝了继承关系,故意要让这些不讲情面的乡亲们吃个哑巴亏。
这也是认死理的农民,很可能干的出来的事情,你们害的我家破人亡,我宁可几年来坐几次治安拘留的监狱,也要拖得你们为此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