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多的深夜,这片街道依旧喧嚣。淋漓的店铺,在沉睡的城市中独自盛开在一隅的璀璨霓虹,是这座城市名为不夜城的表率。
但走过这条街道,转过一个巷子,世界就从繁华陷入了萧条。
除了两三站高高的路灯散发着昏黄的光,整条街道被淹没在黑暗之中。
打烊的店铺,就好像陈列的死尸,隔着逼仄的小巷道路,静默相对。
明梅挽着二狗的胳膊走在这条路上。二狗左看看右瞧瞧,疑惑地说,“你家搬到这边来了么?”
“那个……二狗,对……对不起……”明梅用怀着愧疚的口吻吞吞吐吐地说,“我本来也不想这样的,不过……你是喜欢我的吧。”
“嗯……是啊。你一直都知道的。”二狗的心里忽然升起喜悦——难道明梅是准备在这里接受我对她的爱了么?
“那么……”明梅顿了一下,好像是在犹疑,二狗却心花怒放,等待他人生最灿烂的时刻。
“那么你就为我而死吧。”明梅忽然一把推开二狗,飞快地向街道的尽头跑去。
原本沉浸在对未来美妙幻想的二狗,猝不及防竟被明梅推了一个趔趄,左脚踩到了右脚,哎呦一声就跌倒在地,手里提着的大包小包也散落一地。
“明梅,你这是……”
二狗爬坐起来,准备质问明梅为何要推倒他。却猛然看到明梅的身旁,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影。
他不禁愣住了。
因对这个人影,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类。
这个家伙,头顶上长了四只角,中间两只呈螺旋状直冲天,两侧的两只好似斗牛的角,向前弯曲过来。它的脸上好像覆盖着苍白的骨,却又不是骷髅的样貌,与人类的脸庞相近,身材一如人类,魁伟有力,但没有穿衣服,和脸一样,浑身覆盖着苍白的骨状的皮肤。两只被白骨皮肤覆盖的人手,长着锋利的指甲,而双足却好似牛蹄,稳健地踏住大地。
这是个什么东西?
如果不是在神墓看到了那个怪模怪样的骷髅、虺以及与女娲相识,此刻的二狗肯定会被眼前的怪物吓疯。
“你……你……”但二狗还是摆脱不掉心中的恐惧,他指着那怪物叫了一声,又看向明梅。
眼见着明梅紧紧地靠在怪物的肩头,可想而知两人的关系非同寻常。
“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勾引我女朋友?”那个怪物口出人言,并向前走了一步,“半个月前是你给她发了短信,大半夜叫她出去喝酒的吧?”
“你到底是谁?”二狗被揭破那次酒醉后的失态,不禁恼羞成怒,心中的恐惧竟也因羞怒而减轻了不少。
明梅却开口说:“二狗,你不要怪我。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男朋友能够帮我……你根本没有资格爱我。你就别做梦了。就算你有了钱也别以为我会因为这个喜欢你。自始至终我也从来没有嫌你或者皮皮虾穷。而是因为你们所有人都没有办法帮我……只有他可以做到!既然你爱我,那今天你就为了我,让我男朋友吃掉你吧。”
“什……什么?你竟然喜欢这个吃人的怪物,还跟他为虎作伥……”二狗前所未有的震惊,这甚至比在神墓中看到那些可怕的东西,比接受被古神女娲附体更加震惊——那么美的女生,怎么可以喜欢一个怪物,还帮她害人呢?
“呵呵,也不是第一次了嘛。”那个怪物把明梅拉到身后,一脸狰狞地向二狗走了过来,“你知道我为什么让她到酒吧唱歌么?就是方便右拐一些醉酒的色鬼来给我吃啊。哈……果然妖魔在人类的社会中生存,不能像祖先那样冲击村子随意抓人呢!”
“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