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明斯现在是丧家之犬,不仅政府在通缉他,就连黑道上也有不少帮会也想要他的人头。他之前为了扩张,确实得罪了不少势力。
交通要道也都被封锁了,戈明斯肯定不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只能通过地下途径。
“不到两年的时间巨蝎帮由一个十几人的小帮派发展成现在的规模,杀了不少人,也得罪了不少黑帮。他几乎没有朋友,这就是做人太狠的坏处。人人都想抓他杀他,没人会帮他。”
戈明斯的性格贪婪残暴,当他有有钱有势的时候,人人都敬畏他。可是当他失去金钱和地位的依仗时,就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托卢卡十分肯定的说道:“所以,他只能去一个地方。”
“哪里?”克里斯蒂娜追问道。
“124街区的南面,地狱公园。”托卢卡回答。
王铭宇听着听着,觉得有些不对。“那不是更深入德鲁黑帮的地盘,他怎么会自投罗网?”
“因为地狱公园就是他老家,在他加入巨蝎帮之前所待的地方,只有那里才能找到肯帮他的人。所以他会偷偷穿过124街区,回到以前待的地方,只有在那里他才会有安全感。”
地狱公园。王铭宇微微皱眉,这地方他听说过,由上京城的三条街区所组成。可就是这么一个小地方,就有几十个帮派之多。这些帮派多则几十人,少则只有两三个人。即使白天,街道上也经常能看到厮杀。
“可你这些都是猜测。”王铭宇可不想只靠猜测就轻易做决定。万一戈明斯找到了其他的办法离开上京城,又或者在别的地方藏了起来。自己要是冒然前往,扑了个空不要紧,很有可能错过时机让戈明斯逃掉。
戈明斯微微一笑,拿出电脑,在屋子里投影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正是化妆之后的戈明斯,虽然他带了假发和假胡子,但是以觉醒者的眼力,能够轻易拆穿他的把戏。
“照片上今天下午三点多拍到的,地点正是地狱公园。”
王铭宇嘴角抽搐,既然有这张照片早拿出来不就得了。说这么一大堆废话,最后得出的结论还不是一样。
克里斯蒂娜眉头紧锁,“可我们不能派战术小队直接冲进去。否则有人给戈明斯提前报信,谁知道还有没有第二个地道。”
地狱公园的形势复杂,没人能够说得清哪些人和戈明斯是一伙的,因此只能派少数人前往。
离开了夜色酒吧,泰勒由于受了伤,只能回去接受治疗。虽然另派了一个战术小队支援,但为防打草惊蛇,王铭宇和克里斯蒂娜还是决定先行潜入,打探出戈明斯的具体位置。
……
地狱公园。
当啷!门上的铃铛清脆的响起。一个年轻人走进了一件旧货铺子。这间铺子位于街道的把头,里面的摆设陈旧,卖货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脸上有一大片烧伤后留下的疤痕。
年轻人走到里面的货架旁,随手拿了一件二手的咖色皮茄克,将身上穿的那件带血的运动衫替换下来,然后走到柜台。
“大爷,我要这件衣服。”年轻人很有礼貌。
老头似乎对这件事情已司空见惯,并不以为奇。继续看着手中的报纸,眼皮都不抬。“五十块!”
“不用找了。”年轻人扔下一百块。随口问了一句:“地狱公园今天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老头抬头看了看他。“今天最奇怪的事情就是一切都很正常,一整天都没有人在我的门口打架。”
年轻人笑了笑,转身离开了。这个年轻人正是王铭宇,和克里斯蒂娜匆匆忙忙赶到地狱公园。他身上在夜色酒吧沾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