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和阿火的虫隔得远了些。
阿火的虫子散发出浓烈香气,我的比比鸟却丝毫也无。
过了许久,一个小时还是两个小时?我不知道。我用雪离割一小点肉下来尝,阿火用他的爪子挠一大块下来塞进嘴里。我尝了四次,阿火五次。他不怕烫,半生半熟就吃了许多,刚烤好,他已经吃饱了。火堆旁空荡荡的只剩了我的比比鸟。
我拿起来,慢慢地用雪离一片一片割下来,送到嘴边吹凉然后送进嘴里。金黄色带着一点焦,其中流出不多的油汁混合物。比比鸟的肉并不是鲜嫩多汁那一种,他很有嚼头。他的汁很少,皮也没有多少油,但是可以在嘴里咀嚼很久,让满嘴都留下他的味道之后,再吞咽下去。这时候油汁和调料已经充分融合,于是也跟着被吞咽下去。咸味鲜味此时到达味蕾。
我横拿起雪离,将中间的一片肉吃掉。油汁已经顺着雪离的刀身流下,我便用舌头顺着刀刃将油汁舔干净,又和嘴里的那片肉一起咀嚼吞下。
啊。真是人间极品。
说实话,我已经后悔了。如果某一天我真的饿疯了,再看到这一篇日记,我想我会更饿。
——————————————————————————
已经晚上了呀。
今晚月光很足,刚才我又去拾了足够到明天的柴火。叫阿火点燃。我便趁着四周安静写些东西。
我很想阿姐。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我的记忆渐渐有些混乱,但我活了三十年这是不假的。为什么会对一个才二十出头的女人产生依赖这种情感呢?
我无法欺骗自己,我就是很想阿姐。
出来才一天,我是不是有些脆弱?呵呵。
我记得昨天听完小刚一番冠冕堂皇的告别和奈奈子小声的保重,又忍耐了小刚在得知大岩蛇再次受伤后的一顿臭骂之后,我终于回家跟阿姐告别。
我声情并茂的、手舞足蹈的、涕泗横流的跟阿姐讲了我要离开这一悲伤难过无奈铁的事实。我期望从她的嘴里听到一大堆离别伤感的话来。
但现实是残酷的,她只说了连带标点符共五个字:“小子,滚吧。”然后将一封信,一个手机,一个行囊一起塞给我。并把我推到门外,关上了门。我贴耳听去,里头并没有哪怕一点点声音。
我本来是失望的。但打开那一封信看到上面满满的不舍期许盼望,还有信纸上几滴不太明显的水迹。我咧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一路高兴地背着行囊坐车到了郊区野外。
阿姐是外冷心热的,我这样想。
我又想到了那一天我们的相识,来自于一场误会的相识。
那一天,尼比市警察局大部分警员出动,只留了警察局局长(也就是我阿姐)和两只弱猫小鼠(也就是警员甲和警员乙)坐镇大本营。
那一段时间火箭队猖狂非常,整个长磐森林的精灵少了三分之一。他们甚至作案后直接就近甩卖,各种方式都有。这严重影响了长磐森林的生态和尼比市的安稳。
因此,那一天是警察局策划已久的捕捉网展开后火箭队正中靶心的一天。自称火箭队的一群专业偷猎且数量巨多的盗猎者集团,终于被破获。主要成员全部被捕。涉案人员无数,随后将进行抓捕工作。
也就是那一天,稀奇古怪的我得意洋洋扛着一只绿毛虫招摇过市。(啊,写到这里为什么感觉那么羞耻?)经公交车上的乘客举报,尤其是一位大叔录下了我的奇怪的回答,我被以嫌疑人身份带回询问。
然后,我认识了阿姐。
多么美妙的一场误会!简直是与罗密欧朱丽叶一样伟大的史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