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忙说,“老大别挂,先听我把话说完。”
“讲!”主编远征憋着一肚子邪火没处发。
冯家辉兴奋地说:“老大,我刚才收到两首歌,就是唱《流浪歌手的情人》那个歌手发过来的。”
“就这点小事?你特么明天打过来不行啊!”远征听了更来气,一个小众风格歌手而已,就算歌写得再好,也不可能为公司赚大钱。
“不是,老大,唉,电话里说不清楚,”冯家辉急道,“你快打开电脑,我把歌曲小样给你传过来。”
远征骂骂咧咧地从媳妇儿身上爬起来,跑去书房开电脑。
“谁啊,这大晚上的。”媳妇儿不满地抱怨,那事儿做到兴头上被人打断,她恨不得把打电话的人给掐死。
远征光着身子坐到电脑前,他连内~裤都没穿,只等着待会儿继续造人。
打开QQ,远征打字道:“什么歌把你急成那样?”
编辑小辉:“老大,你听了就知道。特别是那首《单身情歌》,绝对适合推广,流行度超高。”
远征:“要是歌不怎么样,老子弄死你!”
编辑小辉:“我敢保证,你不会弄死我。”
如今还没有光纤网络,远征等了好几分钟,才终于把两个音频文件接收完毕。
拉出来点击播放。
一遍,两遍,三遍……
远征反反复复听了十多遍,心情从烦躁变成狂喜。
一首商业歌曲,比的不是艺术性,而在于它的旋律和歌词是否洗脑。
如果在街上找个普通路人,叫不出歌名,却能随口哼两句歌词,一首歌能做到这个地步,那才算商业上的成功。除了宣传推广要给力外,歌曲本身也必须具备流行度。
毫无疑问,《单身情歌》就拥有这种潜质。
远征飞快地打字道:“小辉,快把那歌手的电话号码给我。”
编辑小辉:“你亲自谈?”
“对,我亲自跟他谈,”远征安慰道,“放心,功劳记在你头上。”
冯家辉这才安心下来,将王越的电话号码发给远征。
远征也顾不上是晚上,立即给王越打电话:“你好,请问是隔壁老王吗?”
“你是?”王越怕打扰陶耀春休息,拿着电话走到厕所里。
远征开门见山地说:“我是爱乐网主编远征,你那首《单身情歌》版权还在吧?”
王越答道:“在啊,今晚发了个小样给你们,就是想谈签约的事情。”
远征忽悠道:“老王你放心,我们爱乐网做网络歌曲是全国最好的。合约你看没看过?”
“看了,分成比例能不能再调高点?”王越问。
远征说:“老王,你毕竟是个新人,我们做推广要花很大功夫。不过你放心,由于你的作品质量很高,所以还是可以通融的。”
“词曲加歌手分成,10%怎么样?”王越报了个价。
“10%太高了,”远征为难道,“网络歌曲跟传统唱片不一样,如果要全面推广,电视台、电台那边的广告费很高。3%还是可以的,这是非常高的价码了。”
王越早在汉城时就打听过,这个世界中国的唱片版税分成,跟另一个时空的日本差不多。一张普通唱片的收入:54.5%左右归唱片公司,30%归终端销售门店,9%归音乐制作人,3.5%归词曲作者,1.5%归出版社,0.5%归音著协,歌手只能拿剩下的1%。
别看歌手版税分得少,但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商业演唱、广告和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