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在京都建业附近,“其田野则畛辍无数,膏腴兼倍,……国税再熟之稻”;武昌冶铸业,海盐(今浙江海盐)、沙中(今江苏常熟)的盐业,三吴的丝织业,侯官(今福州市)、临海(今浙江临海)、番禺(今广州市)的造船业都有很大发展。吴都建业有大市、东市,商业繁盛。“富中之氓,货殖之选,乘时射利,财丰巨万”。随着东南地区的开发和社会生产的发展,其人口自应处于不断增长之中。
可是,裴注所引三国末期蜀、吴两国的户口数,较之东汉相去却极为悬殊。东汉时益州刺史部所辖十二郡国,计152万余户,724万余口,其中蜀郡一郡即有30万余户,135万余口,蜀汉领土相当于益州全境,而只有28万户,94万口,户与口分别为东汉时的18.3%及12.9%。甚至比东汉蜀郡一郡的人口还要少得多。东吴领土相当于扬、荆、交三州全境,有52.3万户、230万人,仅及东汉时269万余户、1,171万余口的19.4%及19.6%,这样大幅度人口减耗的记录,也显与蜀、吴两国原有的基础及经历了半个世纪生聚孳息以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2.三国户口统计数字为何偏少
三国末期见于史籍记载的户口数字偏少的主要原因大抵有四:
(l)世家豪族荫附户口对封建国家人口的分割
曹魏统治下的中原地区,东汉末,世家豪族在战乱中多率领自己的宗族、部曲筑坞壁以自保。如许褚,“汉末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即其一例。曹魏代汉后,随着世家豪族势力的发展,实行“给客制度”:“魏氏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一般农民为逃避赋役,纷纷依托豪强。这些处于世家豪族荫庇之下的部曲、佃客,是不列入政府户籍的。
蜀汉政权所在的益州,豪强地主也有众多的部曲、佃客,据《华阳国志·蜀记》记载:“郪县(今四川三台县)大姓王、李氏,又有高、马家,世掌部曲”。诸葛亮征服南中后,将“羸弱配大姓焦、雍、娄、爨、孟、量、毛、李为部曲”。又从李严以罪废后,犹有“奴婢、宾客百数十人”,可见蜀汉政权的贵势之家,拥有佃客、奴婢的数字也不在少。
以世家豪族作为政权基础的东吴,采取与曹魏给客制度相似的复客制度,以赏赐功臣的形式,赐给大族以土地和佃客,如吕蒙征皖有功,孙权“即拜庐江太守,所得人马皆分与之,别赐寻阳(今湖北广济东北)屯田六百人,官属三十人”,蒙死,“蒙子霸袭爵,与守冢户三百家,复田五十顷”。孙权给臣下的赐客享有免除承担国家租役的特权,《三国志·吴志》中常有“殊其门户”的记载,它们从孙氏皇室合法地瓜分得土地和劳动力,在其荫附下的佃客,也就成了从政府编户齐民中分割出去的户口。
(2)屯田生产者不列入郡县的编户
继汉末社会动乱之后,三国的统治者为使流民与土地结合,以解决军粮的需要,实行屯田制。民屯的生产者“屯田客”(亦称“典农部民”)直接置于农官的管理之下,曹魏在中央为大司农,郡为典农中郎将及典农校尉,县为典农都尉。在典农官管辖下的屯田户,是独立于郡县之外的。
蜀、吴两国屯田组织史无翔实记录,但从吕乂为汉中(今陕西汉中)太守“兼领督农,供继军粮”,及陆逊“出为海昌(今浙江海宁盐官)屯田都尉,并领县事”的记载,可见蜀典农官为督农,吴为屯田都尉,也是独立于郡县之外而自成系统的。
(3)“兵家”和“吏家”也不属于州县的管辖
《三国志》裴注所记蜀、吴投降魏、晋时的士民簿和图籍,均将州县的“户”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