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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 误会(1 / 2)

虽然四爷和别人都不认同,不过,沈琳对自己的儿子有信心,你说都到了自家铺子,就弘昼那么爱铺子如爱家的性子,会不好好做下推广?

倘若不做推广,那简直就不是自己养的好么!!

因此,沈琳在带芝麻回梅园的时候,便让芝麻今晚就在梅园歇得了。

她要好好的和芝麻谈谈铺子的大事。

你想啊,既然康熙哪儿是有人来回买的,而且明显还不是弘昼那小子喜欢的口味,那就说明肯定是康熙爱吃的了。

毕竟那些侍卫绝对不是那种会擅离职守的人,不可能保护康熙,然后来买吃的。

因此沈琳觉得,现在虽然要低调些,不过,还是要做好准备,比方说等下次弘昼回来的时候,询问一二。

芝麻对沈琳的这一说法,倒也是持肯定答案。

她相信小二没有看错,也相信自己的推理。

论对弘昼的熟悉,她自认不会比四爷差,谁叫四爷是个不怎么管孩子的阿玛呢?

更何况, 她进府之前,也是有做过事的,去了人家茶楼哪儿询问了一二。

而相比较沈琳相对淡定,四爷和弘晖想得就比较多了。

当然了,他们父子二人和九爷那伙人比起来,又好些。

九爷知道是康熙带着弘昼来,便立即回府,把老八老十和十四给招了过来。

虽然老九一直想和老十撇开关系,不过,这么深的关系了,也不是说撇便能撇的,总得一步步来,戏唱开了,不过,可也得有个过程。

太过快的断了几十年的友谊,别说人家不信,就算自己也不信。

十四一听到这个消息。便立即怒砸桌子,“弘昼这小兔崽子,想干嘛。就和老四一个样儿,不安好心。”

十四和弘昼的恩怨可谓是由来已深,两个儿子都算差不多毁弘昼手上。

十四就不明白了,这弘昼怎么就把自己的儿子给这么没声响的干掉了呢?

倘若是败于弘晖之手。咱也认了,怎么着可以解释为,不是咱太笨,是对手太强,可现在……

难道要咱承认比弘昼不如吗?

“十四弟也没气恼,咱们还是先来想想。皇阿玛是何意。”八爷示意老十四坐下来。大家一起想想。

“八哥,你说不会是弘昼那臭小子想怂恿皇玛法想对付九哥的铺子吧?”

老十突然说道,虽然这不可能,不过,也说不准。

“放屁,老纸行得正坐得正的在做生意,凭什么要对付我。”老九很不高兴的说道。

自己虽然偶尔有偷税漏税,不过,哪家王公贵族不是这么干的。自己敢肯定,自己交的还算多的。

倘若皇阿玛第一个对付自己,自己绝对不服!!

“别急,咱们四人商量商量对策,总有法子的。”八爷也有些不懂,对付老九,有必要吗?

难道皇阿玛真要这么敢尽杀绝?

八爷心底升起了悲凉之意。

或者那天和老九商量的,要快点实行,要不然,便来不及了。

不得不说。有的时候,脑子想太多,未必是件好事。

就像沈琳,人家思想简单,就只和芝麻商量了一会儿,二人便去睡了。

沈琳还开心的流着口水,想着被康熙看中了,自己的糕点有多少人哭着喊着有人来订购,自己的银子赚老大发。

至于康熙死了,雍正上位,那更加不用说了,咳咳……

而九爷他们便悲催了,到了第二天上早朝的时候,是红着眼睛,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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