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幕城眉毛一扬,嘿嘿笑了起来,“我这人脾气古怪,就喜欢浪迹天涯自由自在,老板娘的心意,在下感激涕零。”
夏曼古丽咬牙切齿,站起来又气鼓鼓坐下。眼瞅着燕幕城把馍咬了一小口后,就捧着手里做梦游状,不禁气汹汹问:
“怎么,老娘新发明的葡萄夹馍你不喜欢吃?没想到你破衣服里居然裹着一张千金小姐的嘴。”
“这噗通倒是很甜,可是你在摸里面好像还放了一种辣舌头的东西。”燕幕城苦笑着说,还故意伸出发红的舌尖。
“哈哈,什么噗通,是葡萄啊笨蛋,那辣舌头的是西域带来胡椒,你一年没回长安,看来已经落伍了!”
夏曼古丽笑得花枝乱颤。
她那一截露出肚挤眼的妙曼腰肢,惹得周围的男性牲口都像青蛙一样鼓圆了眼睛,这里的胡人老板娘可是美食街里远近闻名的一朵花,很多人就是冲她的艳名而来,据说她不仅人美,舞姿更是勾魂。
可惜这一年来,她突然很少跳了。
之前,她对任何一个食客向来不假辞色,想揩她油水的地痞无赖也被她一把圆月弯刀追得鬼哭狼嚎。总之在饕鬄客眼里,这个妖艳的老板娘就像一朵西域引进的红玫瑰,漂亮却带刺。
可是,今天太阳没有从东边升起。
面对谁都看不上眼的一个穷小子,她居然又说又笑,让他们的眼珠子都掉了一地,各种羡慕嫉妒恨像箭一样射了过去。
更可恶的是,作为当事人,那个蓝衣服的穷小子对自己拉的一屋子仇恨浑然不觉,依旧捧着个白馍发怔。
……
燕幕城慢慢把馍放回盘子里,叹了口气,“老板娘,你还是给我换一个正经点的馍吧,要不我去别家。”
“你敢!”夏曼古丽重重一拍桌子,她插着腰,麻利地让小二上了两个原汁原味的肉夹馍,再亲自端来两杯葡萄酒。
酒就装在透明的杯子里,红得刺眼。
现场的食客们又泪流满面,这葡萄酒据说是本店的镇馆之宝,别说他们,就连长安的官二代前来,也没捞着喝上。
没想到今天…今天!
要不是看见那人凳子上横放着一把剑,他们可能就要抡起板凳上来拼命。
有些人心脏已经受不了,馍啃了一半,就匆匆结账走人,并发狠说再也不来了,可自己也知道这是屁话。因为整个长安城能找得出这么漂亮的老板娘吗?
……
这一切夏曼古丽看在眼里,笑容更是灿烂,在她心里,全世界的男人都比不上眼前这个汉人男子一根手指头。
她把酒轻推到桌前,脆声说,“这是我故乡楼兰特酿的葡萄酒,你尝一口。”
燕幕城并没有立刻喝酒,而是好奇地把玩这透明的杯子,老板娘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杯子是用玻璃做的,叫做玻璃杯,装葡萄酒喝最有滋味。”
夏曼古丽轻笑着碰了对方的杯子一下,将嘴唇放在杯子边缘浅浅呷一口,一抹红晕在两颊若隐若现。
燕幕城怕再出丑不敢多说话,看老板娘一副好享受的样子,他相信老板娘的品味,这葡萄酒一定是绝世佳酿!
他举起玻璃杯中的葡萄酒,对着老板娘一敬,一仰脖就喝了下去!一看这潇洒的姿势,就知道平时没少喝酒。
可是画风突变,他脸色变得古怪之极,一口憋不住,“噗”一声将酒吐了一地,苦逼着脸问,“这是酒还是醋啊?”
看见比黄金还精贵的美酒竟然被这不识货的土包子喷了一地,在场见过世面的胡商们都是心碎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