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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鸣记的怨妻(1 / 2)

鸣记是B哥的一个农友(支青)的弟弟,几十年前B哥和鸣记的大哥永勇是好朋,后来大伙都结了婚,不久也都有了孩子,青年人的满腔热情,随着年龄的增大,为了生活,来往就很少了。一来做的工作不同,少了共同的语言,二来当时有没有手提电话,固定电话也只有单位才有。一来一往小了,换单位,搬了家,十多二十年就很少见面了。

由于某种原因,在年轻的时候,那个年代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B哥在招工回城前后的那段时候,很喜欢和永勇一起去游泳,当年应该算是一种娱乐和享受吧。在星期天休息,十个八个男女朋友常聚在一起,相约一起去游泳场游泳,因为永勇家里比较大,一般就约定在他的家里等候,再一起去游泳场游泳,由于这样,和他的小弟弟也很熟悉,有时候他的小弟弟永鸣也和我们一起去游泳(永鸣就是鸣记)。

鸣记和他的二个大哥就大不同了,他可能真的是做小贩的人才。刚中学毕业,能分配进工厂做工都不去,在当时能进工厂做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算是好运气的啦。那个时候已经到了要去上山下乡的后期,你去不去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也不那么非要去不可了。

说来奇怪,永鸣宁愿推着单车(自行车)当流动小贩,(在广东省,人们称这些流动小贩为走鬼,其实走鬼这个叫法也是从香港那边传过来的,因为当时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很多□□是英国人和印度或巴基斯坦人,广东省的人称外国人为“鬼佬”,所以当时的香港小贩一见到那些外国□□就叫:“鬼啊,快走”走鬼着个名称就是这样来的)。也不愿到工厂里做工,他说这样又能挣到钱,做人做事也自由一点,真是人各有志。由于永鸣长期做流动小贩,也算是个老板吧,所以很多认识永鸣的人,都叫他为“鸣记”

可能鸣记长期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时好时坏,他又喜欢喝酒,抽烟,做事有点散漫。近四十岁还是光棍一条,后来有一个朋友介绍了一个外地的人,所以到了四十多岁的时候才结婚,生了个儿子,老婆是外省来广东打工的人,年纪少鸣记近二十年,人也算长的不错,就是懒了一点。和鸣记结婚后就不去做工了,可能当初幻想以为能够嫁到一个当老板的人,虽然年纪大一点,应该衣食无忧,过上少奶奶的生活吧。

老实说一句,做这样的走鬼小贩能挣多少钱呢?在刚刚改革开放头几年里还可以。但在这十多二十年的时间里,大量的下岗失业的工人和外地的农民加入这个流动的走鬼小贩行列。做这个走鬼小贩工作也是竞争激烈,因为你是流动的小贩,有问题的商品也没办法找到卖的人,所以价钱贵一点就没人帮你买东西。

在人流多的地方,由于影响固定铺位的生意,那些有固定铺位的人肯定有意见,而且又会堵塞马路和行人,影响行车和行人的安全,城管肯定会赶你走,想卖点东西也不是容易。在那些横街小巷和那些没城管赶走的偏僻路边,那里就肯定没什么生意,其实这样的生意也很难做。

由于鸣记是做小买卖的原因,四处活动,B哥也经常跑工地,所以B哥和鸣记经常在路上遇到,一般都会打个招呼,客气几句。今天早上在工地旁边的一个市场路口,B哥听到一个熟悉声音的叫卖声,一块钱一根,走过一看,原来鸣记在卖牙刷。

B哥走过去和鸣记打个招呼,顺口问句:“怎么样,不见你很久了,生意可好吧” 鸣记一见到哥B就笑这说:“挣二餐饭吃还勉勉强强,怎么样能和你这些大工程师比较,B哥你就发财发到猪头一样吧?”“打份工,能发财吗?你家里的人可好吧?我没见你大哥快二十多年了,我留个手机号码给你,你见到你大哥,叫他打电话给我,约出来喝茶,聊聊天,应该算是老朋友了”B哥笑着说。

鸣记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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