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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1 / 2)

第一章穿越

天边是无边无际的黄沙。狂风过,烟尘弥漫,直欲将苍天染黄。

夕阳西下,古道边便横七竖八地摆着几具尸体,周围就是已经干涸的几滩血迹。只是几具似乎一动不动的人几乎各个面露惊恐,似乎之前遭遇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而尸体身上凌乱的许多伤口则狰狞地展现了末世中的残忍。

他们应该是遭遇了劫匪,因此几人身上几乎****。显然乱世人如草芥,就连劫匪也不富裕,连这些倒霉蛋身上的衣服也要打劫。

不过其中一人身上还披着一件素色中单,也算是劫匪看在此人是个读书人的份上开恩让他披着衣服死,也好体面一点。在这个时代,读书人总是受一些尊重,久而久之也惯出了他们清高自诩,目无下尘的讨厌脾气。

只是,身披素色中单的年轻读书人的身上同样被横七竖八地砍了不少上课。伤口处鲜血不断流出,染红了中单纯净的白色,也渐渐消逝了他原有的生机。

在这条路上,每天都要有人死。因此如此场面,似乎永远都不会断绝。唯独边塞的黄沙和凌乱的白骨昭示了某种苍凉的哲理。

日上中天,纯净的阳光肆虐着大地,正在急切地把大地之上的水分席卷蒸发,一点儿也不顾忌附近急需降雨的百姓。周围赤地千里,荒无人烟,唯有些许鸟儿孤独的在湛蓝如琉璃的青天之下徘徊。

就在这时,常思雪睁开双眼,就发现几只秃鹫在周围盘旋。他很想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就感觉自己身体之上有一阵钻心地疼痛。于此同时,那具身披素白中单的年轻读书人则缓缓睁开了自己的双眸。很显然,常思雪附身于这具身体之上重新活过来了。说得明白一点,常思雪穿越到了古代并且附身于这具身体之上。

那具倒霉的身体不但身上被砍了几刀,而且头顶上还曾经遭遇过重击,因此头部受伤严重,即使不死,估计也跑不了植物人一说。因此常思雪仔细回忆这具身体的记忆,也只记得此人姓常名霁字思雪,是一个的秀才。因为投奔岳父才从家乡晋江来到了这里。至于这岳父到底是谁,对不起,因为脑震荡太厉害常思雪现在根本记不得了。

现在常思雪深受重伤,奄奄一息在这荒郊野外几乎没有什么生存能力,因此急需他人救援,只是此地人迹罕至,估计很难看到什么人。若无意外发生,估计新生的常思雪估计也要和前辈一样英年早逝,含冤古道。看着一点一点下坠的灿烂光球,常思雪不禁叹息道:“刚刚穿越就深受重伤,若真这么死了,估计也的是最倒霉的穿越者了。如果诸位穿越者前辈在天有灵的话估计评选穿越者之耻一定有我常思雪大名。”而常思雪唯一的幸运就是这个倒霉蛋的字就是常思雪前世的名字,这也算是前世今生不多的那一点联系了。

为什么说常思雪不自救,首先这常思雪受伤严重,根本无力自救。其次,常思雪穿越之前也就是一普通宅男,根本无自救之能,让他自己处理伤口,野外生存,与其说是自救倒不如自杀来的痛快。

常思雪虽然有些废柴,但也明白自己的时间其实不多了,在这有限的时间离他唯一能做的事情也就是回忆自己和常霁的一生了。常霁的人生也就是父母双亡,自强不息考中秀才的普通套路,而最后的结局无非就是生不逢时,英年早逝的哀叹。至于所谓的岳父,也就是指腹为婚那一套,其实常霁自己连新娘子的面都还没见上。再者说指腹为婚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现在人家认不认还真不一定。不过常思雪的人生倒还有意思一点。

常思雪前世也就是一个普通人,只是比平常的人喜欢看一些史书罢了。并且性格懒散不喜欢出风头,因此在考上公务员之后一直没有被提拔。不过常思雪沉迷围棋,也不在乎官场之中的尔虞我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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