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而王安石变法之前的一段时间,还有一个也算得上是比较著名的庆历新政。在某个意义上,庆历新政的失败,似乎能够为王安石变法取得借鉴。
然而,王安石的变法失败原因与庆历新政没有太大的区别。主要都是遭受到既得利益者的强大阻力而宣告失败。
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富弼、韩琦同时执政,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同为谏官。范仲淹与富弼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10项以整顿吏治为中心的改革主张。欧阳修等人也纷纷上疏言事。宋仁宗采纳了大部分意见,施行新政。诏中书、枢密院同选诸路转运使和提点刑狱;规定官员必须按时考核政绩,以其政绩好坏分别升降。更荫补法,规定除长子外,其余子孙须年满15岁、弟侄年满20岁才得恩荫,而恩荫出身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才得补官。又规定地方官职田之数。四年三月,更定科举法。另外,还颁布减徭役、废并县、减役人等诏令。由于新政触犯了贵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阻挠。五年初,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相继被排斥出朝廷,各项改革也被废止。
庆历四年(1044年)四月,因新政实施后,恩荫减少、磨勘严密,希图侥幸的人深感不便,于是毁谤新政的言论逐渐增多,指责范仲淹等是“朋党”的议论再度兴起。仁宗对朋党之论也开始产生怀疑,范仲淹提出“小人之党、君子之党”的说法予以反击,欧阳修也撰写《朋党论》一文上奏仁宗。
五月,范仲淹与韩琦上疏仁宗“再议兵屯、修京师外城、密定讨伐之谋”等七事,并奏请扩大相权,由辅臣兼管军事、官吏升迁等事宜,改革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加。
六月,夏竦令人依照石介笔迹,诬蔑富弼欲行伊霍之事,私撰废立诏草。仁宗虽不相信,但范仲淹等人惶恐不安,时边事再起,范仲淹请求外出巡守,仁宗任命为陕西、河东宣抚使,仍保有参知政事的头衔。八月,富弼亦以枢密副使离京,出为河北宣抚使。
庆历五年(1045年)正月二十八日,范仲淹被罢去参知政事,知邠州、兼陕西四路缘边安抚使。同一天,,富弼亦被罢去枢密副使,,改任京东西路安抚使、知郓州。第二天,,杜衍被罢为尚书左丞,出知兖州。
二月初四,罢磨勘新法、任子新法。三月初五,韩琦罢枢密副使,加资政殿学士,知扬州。至此,主持变法改革的主要人物,全被逐出朝廷。二十三日,废除科举新法,恢复旧制。八月二十一日,欧阳修罢河北都转运使,改知滁州。至此,庆历新政彻底失败。
由此可见,变法一旦在推行力度方面无法冲破既得利益团体的阻力,其变法结果必然无法得到继续延续的下场,而王安石变法的失败,除了有既得利益团体的阻挠之外,比起庆历新政更为让人无奈的是,王安石变法可以说是最为扰民的变法之首。
其中,以保马法以及青苗法的实施,为其中的翘楚:
保马法,又称为保甲养马法。宋神宗熙宁年间,规定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五路及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