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盛德良家,母临天下,宜配先帝,是无所疑。”“皇太后自在椒房,有聪明母仪之德;遭时不造,援立圣明承继宗庙,功烈至重。先帝晏驾,因遇大狱,迁居空宫,不幸早世,家虽获罪,事非太后,今若别葬,诚失天下之望。且冯贵人冢尝被发掘,骸骨暴露,与贼并尸,魂灵污染,且无功于国,何宜上配至尊!”
其又说:“陈、窦既冤,皇太后无故幽闭,臣常痛心,天下愤叹!今日言之,退而受罪,宿昔之愿也!”李咸及公卿以下都赞同。曹节、王甫仍然举先前获罪的汉朝皇后为例,争执窦氏有大罪不宜和先帝合葬,李咸又上疏一一驳斥,且指出“今长乐太后尊号在身,亲尝称制,且援立圣明,光隆皇祚。太后以陛下为子,陛下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子无黜母,臣无贬君,宜合葬宣陵,一如旧制。”
灵帝看后从其所奏,窦妙终得与汉桓帝合葬于宣陵,谥号桓思皇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