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路摸索着走到了工业园区入口。顿时傻了眼。
我就说这两天晕来晕去,却没有看到一只“活着的”咬人的疯子。原来都TM在大街上聚餐!
眼前的一幕才让我领教到什么是血腥盛宴!
马路中央一片狼藉,各种车辆横七竖八的停着、倒着、撞在一起,路面上零件纷纷,有车的零件也有人的零件,血污内脏更是随处可见,像极了车祸现场。
空地处,那些肤色发灰,双眼翻白,牙尖嘴利的疯子,三五成群,或趴或跪,围着一具具人类尸体或是动物尸体,像动物一样撕咬吞咽。点把火就跟野炊是一模一样的。
被撕咬的尸体基本都是残缺不全,有的只剩下躯干,有的只剩下脑袋,有的甚至唯一剩下的头颅正被捧在手心当成地瓜在啃,啪唧,眼球掉在地上,马上又被捡起来塞进嘴里,咯蹦脆。
除了人群,我还看到四只比我之前吃掉的巨狗略小一号的大狗和两只更小一号但更敏捷的大猫也在追逐争夺撕扯着一条白森森又血淋淋的大腿。
“呕......”看着眼前的炼狱,闻着空气中弥漫的腥臭,我没能忍住从胃部传来的波涛,吐了起来。抹掉说不清是悲伤还是呕吐所激发的眼泪,我心里暗道不好。
一抬头,几个没能挤进“餐厅”,正在街上游手好闲的疯子从各个角落对着我冲了过来,还有一只大猫提着前爪,瞪着它红宝石般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
一股寒意瞬间从背脊冒了出来。我扭头就跑。顺着来时的路又跑了回去。跑到一半回头一看,还好,那只大猫没有跟过来,或许和其他动物争抢食物比直接扑倒食物更加有趣。
我暗道一声侥幸,因为我知道,猫科动物的狩猎本能和搏杀技巧以及智商比犬科动物更加出色。
若是体型相同的猫和狗打架,赢的肯定是猫。
举个简单的例子,猫在进攻时会扑、会抓、会咬、甚至还会一秒钟扇出十几个耳光,而狗只会一个劲地咬。
我的实力和那条巨狗相差不大,如果对上那只大猫,基本没有胜算。就算有,我也不想再那么死去活来一回。
远远跟在身后的有7个疯子。衣衫褴褛,袒胸露乳。特别是其中一个疯子,那露出来的雪白目测至少有32D,随着她的步伐左摇右晃,波涛汹涌......
“我勒个****!”都TM什么时候了,还在想些乱七八糟的?
我狠狠地扇了自己一耳光,最后再狠狠地看了一眼那对雪白,加快了速度。几个拐弯就把他们甩没影了。
跟电影上的不一样啊。电影中的丧尸走路都是慢条斯理、左脚绊右脚的,可以给人充足的时间逃生。我遇到的这些,一个个跑得跟刘翔似的。如果不是我体能变强了,现在估计也已经成为他们的自助餐了。
也许,这也是他们不是丧尸的一个证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