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队员的待遇丰厚得让众人自动忽略了责任和危险,当方天宇第一个开始选兵时,所有人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但表情却带着一丝天真的兴奋,就像在问“这个蛋糕谁想吃”时小盆友们的表情。
方天宇的确是个思想简单的粗人,他挑的队员都是清一色的“粗”。感觉他不是在选队员,是在选健美先生。
我第二个选,我得有些与众不同,所以我对着站得笔直的众人,吼出了我昨晚搜肠刮肚想了整整一晚上才想出来的动员辞:“我的队员,是敢于为了保护群众放弃自己生命的战士!是为了人类的延续而奉献自己的勇士!是随时随地游走在生死边缘的死士!你们谁有胆量陪我杀光外面那些吃人魔鬼的,就往前踏出一步!”
整个队伍整齐地踏前一步,整齐地停下,我顿时在风中凌乱了。
他们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看不到我想要的那抹凝重,那抹决绝。这TM跟剧本不一样啊!
我脑袋一热,脱口而出:“很好!愿意加入我的队伍的人,不用枪,只用刀,去提两只丧尸的脑袋来报道!”
这次,台上的领导在风中凌乱了。梁卫国瞪着眼睛看着刘同东:“他这是想干嘛?引起混乱吗?是不是你批准的?”刘同东一脸无辜,满头黑线。
队伍当即炸开了锅。“卧槽,他以为他是谁?两只丧尸!还不用枪?有本事他出去揍死两只看看!”
“哈哈,开玩笑的吧?用刀都杀得了丧尸我们还需要在这儿躲着吗?”
“站着说话不腰疼,至于你们敢不敢,反正我不敢。我估计他也不敢。”
......
听到这些所谓战士的窃窃私语,我不禁有些怒从心起。加入了这六只队伍就肯定会有和丧尸肉搏的一天。这点觉悟都没有就争着加入。这就是人性啊。见到便宜就想捡,见到利益就想要,根本不考虑自己能否承担随之而来的责任和后果。
我冷笑一声,将挎在肩上的自动步枪取下,交给站在一旁偷偷发笑的方天宇,拔腿就往人群冲去。人群顿时静了下来,并自动让出一条通道。
我以最快的速度冲过人群,跳上预备队员防守围墙时所站的桌子,双腿爆发,直接跃上了三米左右的围墙。抽出腿上绑着的两把战术刀,侧头用眼角凶狠地瞪了人群一眼,跳了下去。
三分钟后,两具扭曲的脑袋被刺穿的尸体从外面先后扔了进来,惊起两阵尖叫,随后我攀上了围墙。笔直地站在围墙上双手抱在胸前,对着鸦雀无声的人群,大声说道:“谁!有胆子跟老子一起玩儿命?!”
队伍依旧鸦雀无声。过了半晌,人群里陆续挤出十几个人,高矮胖瘦男女都有,胖的那个就是我的基友王子谦。这十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走到了围墙之下,手中捏着刀具或铁棍,眼神坚定而决绝地仰望着我,带着一丝敬佩。
我笑了,我知道从这一刻起,这十几个人就是我最坚实的骨干,最强力的手下,最亲密的战友。
我没有让他们翻墙出去斩杀丧尸,他们的行动和眼神已经证明了他们的勇气。
在这个生存都是一种奢望的世界里,勇气是生存下去最重要的条件。没有之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