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胖子叫我,我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这家伙,该不会是自己的血液不够喝了吧?
叫我帮忙,那不就是等于让我也去被吸血吗!
可是,眼看着胖子一副马上就要挂了的样子,我赶紧跑了过去。
我不能让胖子出事!
连犹豫都没有,我直接提起短刀,在自己的手掌上划开了一道血口子。
殷红的鲜血,顿时顺着我的指缝,滴到了金蛋之上。
而这个时候,更是有无数密密麻麻的血虫子,混合着血液当中,被吸到了金蛋里面。
胖子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心疼的直咧嘴,:“可千万别把僵胎给搞死了啊!”
我有些生气的踹了这家伙一脚,自己小命都要丢了,还特-娘的管什么僵胎!
胖子被我踹了一脚,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不过他的眼珠子,始终都没能离开金蛋。
现在称之为金蛋倒不如说是血蛋更为合适!
在这蛋的上面,全是我和胖子两个人的血液,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在金蛋上面,竟然长出了一道道密密麻麻的血管!
在这些血管当中,我身体当中的血虫子,拼命的在里面游走蚕食。
我心中叹了口气,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搞清楚这些血虫子到底是什么,而且最开始阴了我一把的鬼差,自从逃了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出现过。
那个鬼差,就像是一根刺一样,卡在我的心口。
我和那家伙,已经结下了血海深仇,我要时刻提防,那家伙缓过气来,搞我一下。
时间一直持续了大约五分钟左右,这期间,就连我都有好几次快要支撑不住了。
好在,就在我快要挺不住的时候,那些血虫子纷纷从金蛋里面退了出来,一个个依附在我的伤口之中,最终修复。
我惊叹的看着自己的手掌,完好如初!甚至连体内亏空的血液,这个时候都大幅度减缓了很多。
这种自愈能力,怕是全世界,都找不到第二个。
而胖子这个时候,肥硕的身子瘫软到了地上,就像是一滩烂泥一样,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这家伙可没有我这么逆天的本事,脸色煞白一片,一点血色都没有。
我看这家伙一副要死的模样,怀里还紧紧的抱着那个金蛋,不由得骂了一句:“你他娘的是不是不要命了!”
胖子冲我咧嘴一笑,轻轻的拍了拍手里的金蛋,说了一句你不懂这东西的珍贵。
吗的!
我翻了个白眼,老子确实是不懂这东西,但是今天如果没有我的话,我敢肯定,胖子必须无疑!
一直等了好久,胖子才终于从地上晃荡着站了起来,那颗金蛋,自始至终都被他抱在怀里。
胡以和付雯,也在这个期间醒了过来,两个人一脸的惫态,显然今天的经历,对这两个人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胖子起来之后,在屋子里面转了两圈,就直接来到我跟前,低声说道:“我先回去安置僵胎,这边的事情办完之后,记得去四合院找我。”
说完,这家伙头也不回的就推门走了。
花脸看着胖子的背影,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却也没说话。
倒是胡以,这个时候千恩万谢。
此时的他,浑身上下都是那种褶皱的皮肤,最瘆人的是他的眼睛,时不时的都会闪烁猩红色的光芒,看起来就像随时都会变成僵尸一样。
我心里惦记胖子那边的事情,对于胡以只是随口的应付了两句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