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居 > 游戏竞技 > 作者让我当主角 > (1):太监作者

(1):太监作者(1 / 2)

打着哈切,揉了揉眼睛,起床,刷牙,洗脸,拿出牛奶,打开电脑:“阿姨,给我炒一碗蛋丝!”

阿姨正在做清洁,听到我的话之后连忙答应了一声:“要不要辣椒?”

童超凡打开牛奶:“不要,记得不要放葱啊,放了我就不吃了啊!”

阿姨笑了笑:“知道了!”

童超凡熟练的登上QQ,然后看着QQ群里面名为,无敌小组的QQ群有99+的聊天记录,童超凡欣慰的嘿嘿一笑。

看来自己的读者们,对于自己又一次太监了,表示了强烈的谴责,哈哈,哈哈哈!

没错,虽然我很有钱,自己开了一家网吧,家里做着服装生意,衣食无忧,房车都有,但是作为一个闲着蛋疼的人,我还有另外一个职业,咸鱼作者。

为什么叫咸鱼作者了,因为我的想法太多了,而奇奇怪怪的想法,让我的小说被各种读者吐槽,各种吐槽,各种吐槽。

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说三遍,不然我难以发泄这股怨气。

想我写小说,每天早上八点起床,码字到十二点,然后吃完饭去睡午觉,接着醒了就继续码字到晚上,中间写着写着有时候就卡文,或者觉得前后剧情不流畅,一番修改下来,总会浪费几十万字的章节。

奈何自己就算这么努力,依旧没有鸟用,写小说这个东西,果然要看天赋的!

自己安心当一个咸鱼挺好的,但是读者是一群神奇的生物,他能让作者觉得自己并非孤单一人在创作,但是也能抹杀作者的创作想法,就像自己,写着,写着,总喜欢去看看评论,而看完了评论,就有一种像是打了一天的《英雄联盟》获得了十二连跪的惊人战绩一样,吐血的心情都有了!

昨天《无敌的日常》,本来还准备继续水个几十万字,甚至都没有指望上架,准备免费给他们更新个几十万字看,毕竟自己实在是太闲了,写小说并不是为了钱,而是好玩。

无奈,现实太悲剧,收藏不过一千五,书评不过两百人,真正看着本书的人估计不过五百,而这群读者最喜欢的大概就是吐槽自己了,各种吐槽,每次看完之后,想死的心情都有了。

读者:在末日XX:“算了,不看了,换主角了!”

读者:死X:“被恶心到了,不看了!”

读者:风华逝水XX:“慢慢的都是毒点!”

读者:MoreasX:“越看,越智障,这是啥鬼剧情!”

读者:天狼之XX:“作者真无聊,这样写有什么意思啊!”

..........

昨天看着这些书评,一怒之下,又太监了一本小说,真的是太愉悦了,果然挖坑不填,小说太监,会上瘾!

不过今天要说的并不是这些,而是我准备开一个新坑!

书名我都准备好了,就叫《作者让我当主角》,既然读者都说我坑,那么你们牛B,你们来,我已经准备好了小班定,坐等看戏!

其实我有一个超能力,这个超能力来源于一只钢笔,这只钢笔相传是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反正就是不知道那个爷爷留下的宝物,当我得知我家竟然还有这样的宝物,就直接跑去滴血认主,果不其然,我获得了超能力。

所以说,家里有老物件的快去试试,每一个老物件第一滴血,千万不要看不起,万一崛起了了?

话说回来,我的超能力其实并没有什么鸟用,我能用钢笔在纸张上写出一个世界,是的,是写出一个世界,相信我,并不是写出来,而是写着,写着就创造出一个世界,并且我还能去那个世界,不过因为是自己创造的,所以世界

最新小说: 历史探查局 穿越古代,我要躺平 参加诡异节目,全网求我别死 生存游戏:开局你让我小船求生? 被遗忘的古神 公子他鬼灵精怪 丰华传 王者:140段通天边,震惊全网 海贼:绝世剑仙 花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