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馒头,两碗米粥,这在以前,是最最普通的饭食了。
但现在,却有很多人羡慕起老王头来,因为这三个馒头,两碗米粥,可以让他和自己的孙子摆脱饥饿的困扰了。
拿到馒头和米粥之后,老王头并没有迟疑,直接就跟自己的孙子在衙门前吃了起来。
不是他们故意炫耀,实在是太饿了。
饿的看到食物就走不动道,非得吃了之后才好。
老王头的孙子很小,但一个馒头被他两口就吃了个精光,一碗米粥,更是被他一口气喝完了。
他吃饭的样子真香。
人群中有人想着,老王头还好一点,但也是用了两口吃光了一个馒头,然后一口气喝光了那碗米粥。
之后,他又把另外一个馒头掰开,给了自己孙儿一半,他自己留了一半。
若是以前,他肯定会把这仅剩的一个馒头留着,因为一个馒头,就可以让他的孙儿顶一天,顶一天,就多活一天。
人活一天,就有希望。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漫山遍野的蝗虫,那可都是食物啊,吃饱了饭,他并不准备去休息,他要连夜抓蝗虫,只要有蝗虫,就有饭吃,如此,又何必担心吃了这一顿,就没有了下一顿呢?
爷孙两人并没有吃饱,但那种饥饿的感觉已经退去了。
不饿,让他们变的不再那么悲伤以及慌乱,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可以活下去了。
人只要还能够活下去,就不用太过慌乱于遇到的事情。
因为活着,一切都会拥有的。
爷孙两人揉了揉肚子,相互望了一眼,本来无精彩的的小孩子突然又蹦蹦跳跳起来。
他本就不知世间忧愁为何物,只要能吃饱就行了。
两人在众人的瞩目下离开了,那种吃饱之后的状态,让人羡慕,羡慕的想要哭。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能吃上饭,而我们不能?”
“不行,我饿的要受不了了。”
“饿死也是死,得罪蝗神也是死,但就算要死,我也要当个饱死鬼。”
“没错,当饱死鬼,饿着的滋味太不好受了,我要去抓蝗虫。”
“没错,抓蝗虫……”
衙门口本来聚集着很多人,但当老王头离开之后,其他人也都一哄而散,各自回家拿工具抓蝗虫去了。
衙门这里,很快有人把消息通禀了过去。
“侯爷,事成了,现在很多百姓都去抓蝗虫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秦天点了点头:“好,只要这些百姓愿意去抓蝗虫,那就是好事,吩咐下去,让那些百姓吃到,今天晚上,衙门的大门永远为他们敞开,他们什么时候把蝗虫抓来了,什么时候就能够吃到馒头和米粥。”
米粥和馒头都已经做出来了,自然要全部给百姓。
最为重要的是,可能一些人等不到明天,所以,只要他们的蝗虫抓来了,就让他们吃饭。
而夜间,其实是抓蝗虫的最好时机。
秦天的命令传达了下去,那些百姓听到这个时候,越发兴奋起来,连夜抓了蝗虫,就跑来换了馒头和米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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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就这么过去了,次日一早,越来越多的人听到了这个消息。
也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捉拿蝗虫的行列中来。
当阳城内外,到处都是捉蝗虫的人。
本来,当阳城外蝗虫很多,可因为大家都出来抓,当阳城外的蝗虫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