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这个姓氏似乎不多见,我反正是没遇到过几个,不过我儿时有个死党就姓白,所以对于姓白的人,我有种莫名的亲近。
但是我不喜欢白萧,因为他喜欢我儿子。
本来嘛人小男生喜欢小女生关我屁事啊,可是偏偏他白萧喜欢的是霍曦,霍曦是我儿子!又偏偏他白萧是个胖子,挺着个大肚子,像是怀胎十月一般。
女性是伟大的,十月怀胎辛苦地分娩下一代,她们可以大肚子,她们的大肚子是伟大。但是男性,凡是对自己稍微负一点责任的男人,都绝对不会允许自己有一副臃肿的身躯。男人大了肚子,那他是失败的。
我没有歧视男性大胖子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对自己都不愿意负责任的男人是不会有什么担当的,所以,对于这么样一个大肚子的男人,我能把儿子交给他吗?
必然不能。
但是我不喜欢他喜欢霍曦跟他喜欢霍曦真的没有一点关系。他不在乎。
甚至其实霍曦对他也并没有什么感觉的。
但是他也不在乎。
青春里的愣头小子们总是如此,偏执地喜欢一个姑娘,自己欺骗自己“我爱上了他,我可以为了她去死!”然后根本就不在乎姑娘是不是也对自己有意思,就一头扎进了他们自己编织的美好幻想中去。他们觉得,我这么热爱姑娘,那姑娘理所应当就该爱我。
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女孩子有女孩子的心事,女孩的心事男孩你别猜,猜来猜去总也猜不透。
倘若有哪个男人跟我说他完完全全地了解女人,那我一定要请他喝一杯,好好地看看他是怎么吹牛逼的。然后等他被打脸,再请他喝一杯。
白萧就是喜欢霍曦,谁劝也没用,这是鬼上身,中了邪了。所以他想方设法地要接近她,讨好她,只要小丫头一笑,他的世界就春光灿烂。瞧啊,自以为恋爱了的男人,就是这么容易获得满足。所以女人这种生物,强大得莫名其妙,男人在她们的笑容面前,智商总会被套上个减益BUFF,三笑两笑,说不定还能给笑成负值。
我感觉白萧就是被霍曦这个小丫头把智商给摧毁了。
红颜祸水,红颜祸水,不是没有道理。
所以这姓白的胖小子觉醒了天赋之后竟然嚣张地过来霍曦面前炫耀。
还好,他没有去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他反应过来他变成超人了做的第一件事是过来泡妹子。
至少说明他本质不坏,只是痴了点。
白萧的天赋大概是冷冻,他来找霍曦的时候,穿着一身帅气西装,把头发梳成了大人模样。
好吧我开玩笑的,西装是没穿,不过发型是真的很炫酷,看得出抹了发胶,乌黑油亮,一丝不苟。
他出现在我们班上课的教室门口,伸手拦住出门的霍曦,抹了把头发,斜斜地靠住门框,一手叉腰,另一只手抬起来,响指一弹,一朵晶莹剔透的寒冰玫瑰就出现在这只手中,他拿两根肥胖的手指拿住还带着刺的玫瑰,递到霍曦面前。他冲她挑了挑眉毛,做一个自以为魅惑的笑。
我是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我在旁边看着反正是没忍住就笑了出来。老王赶忙拉了拉我,于是我严肃,不笑了。
这厮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美国电影看多了,中毒不浅啊,这年头还能见到这么古老的耍帅其实很难得了,但是原谅我哥们儿,不是我打击你的积极性,但是说真的,这年头把妹,还是得看脸。
霍曦面无表情,她没有接他的花,那朵寒冰的玫瑰。
“不好意思,麻烦让一让。”霍曦说。
看起来她很果断地拒绝了啊,一点面子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