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苏二货遣返回家,叶歌总算是松了口气。
早知道不约他出来撸串了!
这样想着的叶歌忽然觉得此时身边没个人还感觉挺空虚寂寞冷的,一个人,不,一只鬼游荡在大街上。
此时已是晚上九点,路上的行人却反常地很多。
叶歌觉得不对劲,十分不对劲。
因为路过的行人连惨白地像纸一般,眼神空洞地没有聚焦。
感觉像行尸走肉一样。
叶歌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简直细思恐极,有些毛骨悚然,鼓起勇气,拍了拍一个路过的中年男人的肩膀,说道:“喂!听得见我说话吗?”
“你谁啊?”
中年男人涣散的眼神重新开始聚焦,没好气地问道。
“额......这是什么情况?”
叶歌见这位中年男人回应了自己,安下心来,指了指这些脸色惨白的路人,问道。
“哦,小伙子,你应该刚死没几天吧,”中年男人颇为怜悯地看着叶歌,“人长得俊倒是俊,也怪可怜的。”
“......What?”
所以说,他们是鬼喽?
好惊悚啊,原来真的有鬼啊。
“小伙子,我在这儿游荡了几十年了,我看你不错,我爸爸的三姨妈的四表舅的远房表姐的邻居的亲家的堂弟的同学的妹夫的岳丈的同事的外婆的侄女也刚去世没几天,芳龄二十五,长相标志,死前还是处......”
“停!大叔!我就是个路过的!问问什么情况,没什么事了我先走了!拜拜~”
叶歌止住了话的势头,还没等大叔说什么,就一溜烟就没影了。
“诶诶!年轻人!唉,又跑了一个......不就是丑了点么,死了十几年阴婚也没嫁出去......”
“大晚上的,遍地都是鬼......人鬼傻傻分不清啊!”
叶歌突然想到,如果,他一不小心把一只鬼认成了一个人,对他说话,会不会被人认成神经病啊?
显然,答案是肯定的。
毕竟鬼,比如说没有怨气的,普通人是看不到的,除非他有阴阳眼。
而叶歌现在是贞子,怨气简直可以说是怨气冲天的那种。
跟他待久了会有一种遍体发凉不舒服的感觉。
叶歌觉得头疼得很,索性直接回家。
一打开房门,叶歌脆弱的神经开始崩溃:“卧槽!!!”
只见,自己买房附赠的价值不菲的低调奢华有内涵的黑皮沙发上,赫然葛优摊着一只面目可憎的鬼。
为什么说是面目可憎呢?因为这位老哥看起来貌似应该是出车祸死的吧,整个脸已经看不出原来的形状,至额头处已经被碾压地血肉模糊,一颗眼球暴起突出在眼眶外,令一只则充血变成了红色,血水和着脑浆顺着他仅剩不多的几根杂毛从血迹斑斑的衬衫上‘啪嗒啪嗒’地滴落在了地上,索性他只是鬼,大理石地板上暗红色的血迹一会儿就消失了。
即便是这样,叶歌也被恶心地不行。
听到叶歌爆的粗口,面目可憎的老兄转过他貌似车祸现场一般惨不忍睹的脸,然后,露出一个自以为很和善的笑容。
没了门牙有些漏风地对叶歌自以为和善地说道:“别害怕呲,骚年,我不呲坏鬼。”
而且声带也应该承受了不小的摧残,声音十分沙哑,有些用砂纸磨刀一般难听又折磨人耳朵。
“你为什么在我的房子里?”
叶歌真心觉得这老哥真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