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人酒吧内的气氛极为热烈,许多客人争先恐后地抢购黄金蜜鸡尾酒。
菲儿和蒂娜这两个调酒师,此时都忙得飞起。
她们新开了一坛黄酒原浆,动作小心翼翼到了极点,显然她们也知道这酒的珍贵程度。
酒塞拔开,比门口立柱飘来的酒香味更加浓郁,让一些围在吧台的客人满脸迷醉之色。
很快,第一杯黄金蜜调制成功,接着是第二杯,第三杯。
拿到黄金蜜鸡尾酒的客人,都迫不及待品了起来。
“好酒!”
“这味道……简直太赞了。”
“一百块完全值得,我这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却是第一次喝到这么美味的酒!”
一些客人品味了好几秒钟后,都露出惊喜和赞叹的表情,口中毫不吝啬地说起了溢美之词。
其他那些还没买到酒的客人一听,心中有些怀疑,这些人不会是托吧?
一杯酒而已,要不要说得那么夸张啊。
而当他们抱着将信将疑的心情,买到一杯黄金蜜,并品尝了一口之后,这些原本还以为别人是托的家伙,顿时眼睛亮了起来。
果然是好酒!
他们的一番夸赞,又引发了更多客人的好奇心。
许多国人都有从众心理,听到越来越多的人夸赞黄金蜜的味道,哪怕一些并不喜欢鸡尾酒的客人,都忍不住暗暗吞咽口水,加入了排队的长龙。
坐到了吧台边缘位置的申符,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看来刚才那个拿酒抹立柱的举动,是正确的,要没有黄酒原浆飘出来的香味,这些客人肯定不会买账,甚至都不会去尝试那黄金蜜的味道。
而有了这个广告之后,再加上他们尝过了黄金蜜的味道,必然会形成一定的口碑效应,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流浪人酒吧的生意必然会越来越红火。
尤其是一些客人喝过黄金蜜之后,以后必然会怀念这种味道,回头客的机率大大增加,顾客粘性也极高。
因为,只有在流浪人酒吧,他们才能品尝到这种绝世无双的美酒滋味!
忽然,一道洪亮却韵味独特的浑厚声音,从外面传进整个酒吧——
“走遍江湖早得名,归来哦句伺帏屏。
故人今雨时相过,好酒新春肯独醒。”
诸多客人朝门口处望去。
一个身材高大、却十分枯瘦,就好像是被全身的粗壮骨架撑起的乞丐,手持一柄半月铲,大步走入酒吧。
他那长长头发散乱缠结,下巴上有一大把乱糟糟的胡须,脸上也有着风吹日晒所留下来的褐黄老皮,因为脸颊太过消瘦,使得颧骨高高凸出,眼眶也有些凹陷,一双眼睛却亮亮地有些摄人。
“哪来的流浪汉?这酒吧也太不靠谱了,这种人都放进来,保安是干什么吃的!”
“好臭,这多少年没洗过澡了!”
许多客人都忍不住掩着鼻子,嫌恶地望向门口。
后面有泊车的服务生和保安追进来,想要把乞丐拖出酒吧,却只见乞丐双臂一震,就将几人震得倒退几步,跌落在地上。
这一幕,让原本那些皱着眉头、嫌弃乞丐的客人,都瞪大了眼睛。
他们都不约而同的,在脑海中浮现出四个字——世外高人!
像小说里面,经常描写什么扫地僧、无名氏、叫花子之类的人物,在他们平凡甚至遭人鄙夷的身份之下,却隐藏着一身惊人的功力。
这个拿着月牙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