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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三章 阅兵仪式(求推荐求收藏)(2 / 3)

来先担任邺城太守。我到看看他杨休之敢不敢在这天子脚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高欢是因为想起了包拯,故而这样说的。

“很好这件事尽快拿去让皇帝批了安排下去,再就是柔然公主的和亲婚事,上次被燕无忌破坏了没有补办,这事不能再拖延了,否则北边不宁。你们怎么看?”高欢说这话的时候明显是朝孙腾说的。于是大家都等他发言,孙腾正色道:“这事好办,大王要是信得过我,就交由我去处理,半个月之内定会准备好一切。”

高欢对二哥孙腾办事还是很放心的,当下拍板道:“那就依二哥所言,尽快去处理吧。”随即转头对老夫子慕容恒说道:“现在最要紧的是大后天的阅兵仪式,这次主要是为了彰显我们的武力,我想搞得越隆重、盛大越好,您觉得呢?”

老夫子闭目养神,稳如泰山般的捋着胡子,淡淡的说道:“不但要隆重,还要大肆对外宣扬,把西域各国以及南梁国的使节们都喊来,让他们好好瞧瞧我们中原武力盛会。”高欢点点头说道:“我也是这么个意思,这事就让大哥去办吧。”司马子如立刻双开应承下来。

“我希望大家在阅兵之日盛装出席,把我军的威武气势都展现出来,给邺城和天下的百姓们看看我们的实力。没什么事就都先去忙吧。”高欢最后总结道。大伙便纷纷退场离席各自回家。

三天后,邺城南郊的猎场,高欢穿着采凰为他精心准备的豪华礼服,配上祖传的朴刀,青蛉宝驹也被打扮了一番,整个人看起来更加威武霸气英俊潇洒。只见高仲明也穿着时髦的小短卦搭配行军裤,一双做工考究的牛皮靴子蹬在脚上,看来比高欢还神气。慕容恒虽然年纪大了不能骑马,但是为了这阅兵特地专门找额吉特借来汗血宝马一匹,他和徐明之一样身穿儒服,头带发冠,显得十分飘逸洒脱。一股军师的味道油然而生。

接着就是各家军队方阵开始陆续集合,整个校场里人头攒动,大家都穿着华丽的铠甲,装备这精美的武器,都跃跃欲试的要进京面圣了。

随着时间临近,高欢对高仲明说道:“跟他们开始列阵,准备出发。”高仲明应了一声诺,赶紧骑着宝马一溜小跑的来到校场前队众将士大声喊道:“大王有令,开始布阵,准备出发!”当下所有人都肃然起敬,按照之前安排的顺序开始列队布阵。

首先走在最前面的慕容绍宗的军团方正,他今日也是盛装出席,跟在开道的骑兵后面而行,身后是骑兵队和步兵方阵,以及鼓号手。作为第一个出场的方阵,他们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慕容绍宗在接到高欢出发的命令后,小心翼翼的跟手下说道:“都打起精神来,我们是第一个进城的军队,别给我丢脸。”说完鼓号手敲起战鼓,部队开始步伐整齐划一的朝着城内行进起来。

紧跟在慕容绍宗后面的是司马子如和孙腾的部队方阵,他们因为是文官职,没有直属部队,所以把高欢的近卫团调拨了两百人过来,经过半天的紧张操练,算是比较整齐的动作,但是因为大部分是步兵,所以显得不怎么有气势,但是扛旗手显得十分兴奋,大步子走在最前替第二方阵开道。

第三队的是贺拔胜的骑兵团,这就比较有气势了,连骑马扛起的军卒都穿着亮闪闪的新制铠甲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最前面,然后走到城门的时候开始吹鼓号角,呜呜声让人听得血脉喷张激动万分。

整个邺郡的百姓都在这一天挤到京城里来看热闹,从进城门的街道开始一直往北到皇宫门口,除了负责警戒的军队,剩下的都是看热闹百姓,有将近十万人。这一天整个邺城的消费量激增,每家饭庄客栈都挤满了人,连小吃摊都座无虚席。大家都在等着看大阅兵的盛况。

第四队进城的是高岳的部队,他自己身披华美的丝质长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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