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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四方伏魔阵(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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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编完岚州军,赵将军一行当晚便歇息在岚州城。

托汤老爷的福,岚州城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对比其他城市,居然还算是比较繁华的,至少比乱哄哄的朔州要好得多,岚谷县那种小县城更是没得比了。

多年没有战乱,加上汤群的主要产业都在这里,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三十六行各行各业兴旺发达,手工业也有所规模,路上基本见不到乞丐之类的闲人。

整个城市干净规整,街上的百姓穿着体面,路边小摊贩一个挨一个,摆摊卖一些简单的家居用品和手工作物。城中心还有一个农产品市场,倒也热闹非凡,周边小吃店也是一家挨着一家,颇有后世共和国里四线小县城的景象。

路人虽然也是大都面有菜色,但是行走轻快有说有笑的还是比较多,对比岚谷县里遍地目光呆滞的闲人,以及朔州城里到处都是乞丐小偷和遍地垃圾苍蝇的情形,这岚州城反而可以算是最充满活力的最宜居城市了。

在何大仙看来,这个汤群刺史虽然贪婪好色,整日里脑子里想的就是如何营私舞弊,但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上,还算是蛮有想法和手段。

为了继续安抚汤大人,除了汤群的三儿子汤维被继续聘用为岚州军校尉外,何大仙又看中了汤群的大儿子汤俊。

汤俊今年正好三十岁,本来东都洛阳读书,后来考了进士,在礼部做了个小小的九品书记官,哪知上任没半年,就不小心卷入了一场官场纷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还被抓进大牢里关了一个月,受了不少苦。所幸汤群及时收到消息,赶紧托人将他打救了出来。

那时汤群见东都朝政如此混乱,也不敢让儿子继续在京城的官场混了,干脆回到岚州来做个校尉吧。

汤俊是个纯粹的书生文人,刀都拿不稳,骑马也不会骑,让他去当校尉,实在是浪费人才。也不知是不是子承父业,这汤俊对城建和内政管理似乎有一套自己的想法,只是酸文人酸惯了,说起话来之乎者也,神神叨叨的,情商甚低,与人也不太好打交道。

但是当晚赴汤家晚宴时,何大仙随意地探了他几句,却意外地惊着了。

尼玛,这是人才啊!居然是个资本主义思潮的先驱者哦!

这个时候还是封建朝代,各种内政管理的思潮来来去去,无外乎是如何压制百姓,如何教育百姓,如何订立各种规矩。

可这汤俊的嘴巴里,却一直在讲“欲之驱动”,在讲“有利益,则有作为”。

何大仙当场抛了个问题给他:一百个人,人人手中一个铜板,怎么办?汤俊竟然张口就来:全部收上来,给一个人,这人要吃饭,自然会花十个铜板向另一人买,于是那人买菜做饭,赚到了五个铜板。这人还要穿衣服,可以花二十个铜板去找人买......

何大仙当场傻掉了,历史真的变了吗?

十六世纪才开始在地中海出现的市场经济的观念,居然在这山沟沟里的一个酸书生嘴巴里倒水似的哇啦哇啦冒了出来!这还是五代时期吗?

好吧,既然抓住了人才,就不能放过!

“汤兄,我振武军在建设振武新城,你是知道的吧?不知汤俊汤兄是否愿意领头帮我建城?振武新城已经有三万朔州百姓移居过来了。汤兄可以先来当个县令,城池建成后,我向朝廷申请个刺史给你。朝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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