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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雄赳赳气昂昂的撒欢猛冲,没等到跟前唐牧转过脸来了,一脸懵逼跟见鬼似的,瞅我连忙使劲儿招手:“哎哎,安然你来得正好,赶紧帮我瞅瞅,这究竟是个嘛玩意儿?”
“什么叫来得正好?我是担心你出事,追你脚后跟来照顾你的好吧!”我满脸嫌弃的纠正丫语病,刹住,不过他的话没怎么明白,边朝前凑边皱眉:“咋,上当了?这东西不是林大壮?”
说话间我已经到了跟前,一瞅——卧槽!这是个什么玩意儿?怪不得唐牧嚷嚷,我都被吓了一跳!
怎么说呢,面前那长条形的东西,外面罩着件医生的白大褂,但是里面的东西却像受热的蜡像般完全变形,无论身体还是五官彻底走样,体内的肌肉、器官完全撑不起皮肤,周身表皮都耷拉垂在两边——简单来说,这具尸体皮肤下面的一切,都正在快速的腐败消融,化成了稀泥,身体周围淌出的滩液体就是证据。
尸体的脸也一样,脑袋几乎变成个扁南瓜,皮肤在重力的作用下耷拉的同时,把五官全部绷直,眼珠子受挤压从眼眶中彻底暴了出来,只剩下几条血管连着甩在脸上,当你看过去的时候,这眼珠子就像在瞪你,瞪得你心里发毛!
正如唐牧所说,这究竟是个嘛玩意儿啊!
我皱眉绕了两圈,心里正拿不定注意的时候关西凑过来了,指着尸体右胸爪痕模样的伤疤说,这肯定是林大壮的尸体,这条疤我认识,是上次老林子里遇到野狼的时候留下来的——这样一来,诈尸这件事莫名其妙就解决了。
诈尸虽然解决,但我却感觉迷越来越多了。
最开始我面临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林大壮为什么会诈尸复活,解决之后,忽然就多了一堆,搞得我觉得还不如不解决:那女人是谁,和这次诈尸有何关系,她为什么要找我,林大壮的尸体留在医院露台,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等等,搞得我头昏脑涨直是想吐。
我这边想事儿,唐牧那边可没闲着,用对讲机和谢大队商量之后通知各个小组收队,跟着又拨了法医那边的电话,让过来收尸,末了还不忘提醒带铲子和油布——这尸收得也算是百年难遇了!
返回医院大厅之后,谢大队把那蓝屏手机扔了过来,然后拖来个搞技术的高廋眼镜,让他给我解释手机的原理,这家伙立刻就说了:“这部手机里面调整过,而且加了些零件,像是美国早些年的技术。主要的目的就是锁定手机卡的接收功能和防追踪,所以,手机你只能接收拨打特定的号码不说,我们也无法通过信号源来搜索打电话的人。”
“那为什么不用个触摸屏的手机啊?”我有些不满:“这老式机子谁愿意带啊。”
眼镜笑笑道:“可能是技术原因,新式智能机涉及了程序和芯片两方面的问题,除非是有已经编码好的芯片直接替换,不然非常麻烦,而且即便是换掉之后,也不能百分百防范木马植入的问题,所以,我人为这是他选蓝屏老式手机的原因。”
旁边谢大队递支烟过来,跟着给唐牧和旁边的人发,嘴里边补充道:“刚才我问过小徐了,他说同等条件下改调两种手机的时间相差很大,蓝屏机一个多小时,智能机至少五个小时以上,所以,选这种手机也可能是因为时间问题,确实来不及,所以选了简单的。”
上火,点燃,吸一口,吹出个大大的烟圈之后,我点点头:“很有道理。”
老谢也给自己上火,接着道:“安然,你和那人通过话,有没有听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来?比如口音、年龄、说话时候周围的声音?”“你什么意思?”我立刻警觉:“想找她?”
“对,我觉得应该把他找出来,”老谢也不掩饰,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