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了曾经长着触须的地方,开始收肉晶石,不过真正动手的只有风云一个,悟空和金刚只是在后面捡韧运送,显得非常轻松。
不是悟空和金刚偷懒耍滑,实在是它们根本无法风云相比。
又黏又坚韧的泥土非常不好破开,就算悟空和金刚的实力已经今非昔比,它们想要成功,也需要耗费一些时间。
可是风云与它们不同,他原本就拥有极为锋利的刀意,现在和他观想出来的雷电相融合了,锋利程度又有了一个巨大的飞跃。
用心刀意去将和地面粘在一起的尖晶石取出来,他只要将冒出刀尖的刀芒沿着尖晶石转上一圈,然后轻轻地一挑,就大规成了,效率之高根本不是悟空和风云所可以比拟的。
时间不是太长,那些位于泥土表面的尖晶石就全部被风云挖取出来了,一共是一千零几十块,不到一千一百块,和他之前估算的数值还是比较接近的。
风云没有停下来,开始收取地面一下的尖晶石,他相信用更更多,根据他此前的评估,尖晶石的实际数量也用是地表的十倍,也就是说现在还用有大约九千块尖晶石等着他去收取。
“给我开。”
风云向后退了两步,马上开始动手挖掘。
只见他抽刀出鞘,高高举起,紧接着刀芒之上光滑闪动,以刀尖为中心,一道道电光就像是一群银色的蛇漫天飞舞,光是看着,就挺吓人的。
片刻之后,风云向着面前的泥土重重一挥,刹那间,那些位于刀尖上的银色电弧,就突然飞射而出,紧接着全数钻入了地下。
一开始还没有什么大的动静,很快那片原本生长着出触须对付地面就像地龙翻身一般,剧烈地翻滚着。
然而情况并没有到此为止,很快一道道的白光就从泥土中迸发出来,如果忽略形状也颜色之外,它们和迪厅的彩灯也没有什么区别。
当然了,事实上还是存在区别对付。
等到地下的光芒消失了,登云马上探手做出了一个摄券作,立刻一块足有半间房子大小的泥块被从地下抽取了出来,不过它的长度挺长,接近了十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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