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的射中标靶。
“它们大多是集群活动,4—10头一群是较为常见的,”巨人克星故意强调道。“要是碰上大的集群,20—30头一群那就是最危险、最可怕的。”
艾瑞斯不为所动,并且信誓旦旦地说:“一群猪而已,没什么好怕的。”
“一群野猪,一群长着獠牙的野猪,”维吉亚人反复地刻意补充道。“一群长着獠牙并且十分凶猛的野猪。”
“那还是一群猪。”艾瑞斯坚持。
“小子,待会你就会知道这群野猪的能耐了!”托蒙德尖锐的指出。“你最好现在就爬到树上去,到时候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才不会被你的话给吓到,更不会害怕一群猪。”艾瑞斯理直气壮的反驳,并故意问道,“大胡子,你到底是带来我打猎的?还是带我来爬树的?”
“给我小声点!”托蒙德皱着眉头低声吼道。“别在这大声嚷嚷了。”
“谁让你激怒我的!”艾瑞斯再次反驳。
野猪是一种普通的,但又使人捉摸不透的动物,白天通常不出来走动。一般早晨和黄昏时分活动觅食,中午时分进入密林中躲避阳光,大多数野猪集群活动。野猪喜欢在泥水中洗浴。
野猪不只机灵,还很聪明,有的野猪唯恐被天敌发现,常常聚集在一起的地方是河边、湖边和池塘边,在河川中的沙洲睡觉,这样遇到危险时就立即渡河而去,不会留下任何气味,可以确保安全。
艾瑞斯与托蒙德穿过茂密的树林,果然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了一群野猪。只是这个群体的数量过于庞大,足有五十多头野猪聚集在一起,这些野猪也没闲着,而是在为了争斗配偶权互相的搏斗着。
另有一些野猪在树桩、岩石和坚硬的河岸上,摩擦它的身体两侧,这样它们就把皮肤磨成了坚硬的保护层,可以避免在发情期的搏斗中受到重伤。同时野猪还会在鬃毛和皮上涂有凝固的松脂。
艾瑞斯蹲在草丛里,那双眼睛既好奇又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幕:他看见了一头足有大公牛那么壮实的大野猪,这是头足有2米长的巨兽,这头长着刚毛的黑色野猪长有突出的面颊和两颗尖锐的獠牙。
“大胡子,”艾瑞斯蹲在一旁低声问道。“你见过体型这么大的野猪吗?”
托蒙德压低声音向身旁的男孩解释道:“那头巨兽是野猪王,它是统领这群野猪的首领。”他随即转而嘲讽道。“现在知道害怕了?”
艾瑞斯忽略掉对方的嘲讽,他早已习惯了维吉亚人这种说话的方式。他撒谎道:“我才没有害怕!”大男孩有点心慌了,不等对方开口,又说:“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等!耐心的等待!”
“等到什么时候?”艾瑞斯小声的追问。
“等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托蒙德转身回答。“到时大部分的野猪都会出去觅食,那个时候我们在动手猎杀野猪王。”
“这会还不到正午时分,你却让我等到黄昏?”艾瑞斯有些不耐烦的回答着。“为何我们不现在动手,只要射杀了野猪王,其他的野猪自然也就被吓跑了。”那么大的目标在眼前,他有自信能够射中。
托蒙德有些戏弄的语气反问他:“你打算用什么射杀那头体型巨大的野猪王?”
“用我手中的弓箭和箭矢。”艾瑞斯脱口而出。
“你认为一支普通的箭矢能够轻而易举地射死一头皮糙肉厚的野猪王?”巨人克星依旧面不改色的取笑。“那你未免也太天真幼稚了。”
“一支不行、我还有第二支,三支——”
“——就怕你第二支箭还没射出去,野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