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攻!”
“奥!哈哈!那就好!那,一切就要靠公爵大人多多指点了!”贵族一脸谄媚地说着。
“哈哈!那是当然,只要我成功登基,你们都会得到厚赏的!”哥特阿斯公爵仍旧是一脸媚笑但心中却早已打算好了‘等我成了罗多克的王,你们就等着在地牢里跟老鼠享荣华富贵吧!’“公爵大人!前边出现一队人马,大约有一百人,没有旗帜,现在正堵在路中间。”侦察兵来报告道。
“什么?哈哈,一百人也敢来挑衅,让我们去看看是哪个嫌命长的!”说着,公爵来到前方,此时看到一支长枪兵大约有百人,正成整齐的方阵,威武的站在前方。
而方阵后边,是一个身穿银甲,*棕马的骑士,虽看不清面孔,但却感受到他所散发的威武之气,那气质与方阵哑然一体。
“好一个银甲骑士!”哥特拉斯公爵也是征战多年的老将,一看对方战场上所散发的气质,便知不是一个简单的货色。
“你是谁!识相的赶紧滚一边,老子对你这点人不感兴趣!”哥特拉斯公爵大声地质问着,声音中满是不屑。
“费什么话!他娘的老子就是来问你借狗头一用的!要么交头滚蛋,要么让我的勇士们教教你什么叫做战斗!”说话的正是身着银甲的凡明,语言中也尽是不在乎。
“什么!妈的,给我上,我要亲手宰了那个杂种!”哥特拉斯被凡明的话激怒(没办法,西方的战争就是不如东方,就连骂阵都逊一筹)
听到哥特拉斯的命令,三千罗多克军士向凡明冲去,三千人一齐奔动,那声音,震颤着山谷。
长枪方阵得士兵们看着黑压压的人流并没有害怕,反而是用长枪敲击着大地为自己鼓气,声音同样是响彻着山谷。
“勇士们!放下长枪!”
随着凡明的命令,长枪兵们端平长枪,瞬间便形成了一面坚实的长枪墙,明晃晃的枪头,像是死神的镰刀,正等待着饱饮鲜血。
军士们看到这样的阵型开始犹豫起来,这样密不透风的长枪阵,撞上就是个死!
哥特拉斯看到军士们停住了脚步便大声责令着:“快进攻!后退者砍掉脑袋喂秃鹫,砍掉那小子脑袋的,赏一千个第纳尔!”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听到有一千第纳尔,这些每天都想着发财的士兵们红着眼冲向方阵。
第一波冲来的军士毫无疑问的被扎成了筛子,后面的军士们踩着同班的尸体向前冲。
一个军士拿着鹤嘴锄飞身想躲过平端着的长枪,然后袭击没有长枪保护的士兵,但很不幸的是,第二排的长枪兵发现了他,瞬间,一根长枪穿破了他的肚子,将他挑在半空中。
由于长枪兵们的超长枪足有六米长,而军士们的鹤嘴锄只有半米,所以让军士去冲长枪兵阵,简直是送死。
逐渐,已经有两三百人死在了长枪之下,有的长枪上还挂着一些内脏和肠子,看得让人作呕。
这时,一个军士砍断了长枪,紧接着熟练的挥舞起鹤嘴锄,劈入一个长枪兵的脑袋,但随后也被四周桶来的长枪扎穿了身体。
看到这个军士的作法,越来越多的军士向他学习,渐渐的,被劈断长枪的长枪兵越来越多,不得已开始拔出短刀近身搏斗。
虽然长枪兵们练习过短刀搏斗,但哪能比得上专门近身搏斗的军士。
来到近处的军士发挥起高超的作战水平,越来越多的长枪兵被砍成两半,断肢残臂,满地都是。
看着渐渐不支的长枪兵,凡明不得不佩服军士作战的勇猛,和战斗技巧的熟练。
“前队变后队,撤退!我来殿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