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高悬于夜空上,在夜色的笼罩下,一队士兵行走于水稻田中,此时的稻田半人深的水稻瞧着长势极为喜人。
这稻田间显得有些泥泞,扛着枪的战士拖着脚上沉重的泥巴往前行进着,没有人发出任何声响,尽管有着些许疑惑,但是四十余天的训练,还是让他们本能的选择了服从。
服从,不需要问题任何理由。
无论是为何半夜离营,亦或是将备用军装交给民夫,这些都没有任何理由,唯一的理由是军令命令他们这么做。
军令如山!
在泥泞的稻田中行走着的吴鼎元于脑海中反复思索着这四个字。
作为军人,他不能质疑军命,更不能去违背军令,尽管明知道这次行动的风险,能做就是服从军命,尽最大能力完成自己的任务——抵达预备位置,待机发出信号。
至于是成功还是失败,现在他已经没有心情再去思索了。
这次自己是要把将来完押到唐大人身上了!
从接受这个任务开始,他便知道自己的前程全押到了唐大人的身上,容不得他有一丝退缩,只能竭尽全力做到最好。
孔庆塘朝着远处看了一眼,深夜里的山,发着紫黑色。象是要下雨一般,空气显得着湿湿的,整个的天空,和远处紫黑色的山连成一片,只有在黑暗里站定了许久,把眼皮合拢得只留一条细缝的时候,才能够勉强地把天和山隐约地分辨出来。
作为第三营营长,他负责执行左翼的任务,此时他却感觉有些紧张,于脑海中反复思索着一个问题——能成功吗?
成功之后,朝廷又会如何?
诸多念头于心间浮动的时候,孙庆塘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要投奔唐大人呢?中堂大人那边,表面上没有怪罪,可谁知道会不会……
长官在想什么,吴佩孚不知道,他只知道埋头往前走着,行走在前方作为部队前峰警戒的他率领着一个棚的部队,感觉到前方似乎有一个身影。
“有人!”
就在发现那个身影的瞬间,旁边的战友也看到了,吴佩孚便立即冲了过去,边冲连指挥道。
“王大个,从左边包抄,其它人跟我上!”
那惊慌的身影发现这些人追了过来,试图逃开可不过只逃了几十丈,便被人猛的扑倒在地。
“棚长,是个朝鲜百姓!”
将人抓住的王大个子冲着棚长轻声说道。
“¥#·”
被扣在地上的百姓张着嘴,说道着谁也听不懂的话语。
“咋办?”
战友的问题让吴佩孚的眉头一皱,盯着那满面恐色的朝鲜百姓!
杀了他!
在心底浮现出这个念头的时候,吴佩孚抽出刺刀,尖利的刺刀在月光下泛着冷光,所有人都看着他。
杀了他,只有杀了他才能保住大家伙!
心有所用,手有所指,在片刻的犹豫与紧张之后,锋利的刺刀依然没入了朝鲜百姓的脖颈,血喷了出来!
“尸体扔田里头,走!”
在继续往前行军的时候,吴佩孚的眼睛忍不住朝着稻田看去,尽管表面上他看起来并不紧张,可他却知道自己的后背在冒着冷汗,甚至就连双手依然在不住的颤抖着。
又走了半个钟头,借着月光,众人已经能够看到慕华馆的影子,立于稻田间的孔庆塘这会才长松了口气,总算安全抵达了。
这事算是成了一半了!
“各队散开,以棚排为单位分散!”
等待是漫长的,在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