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够不要脸(1 / 3)

进来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打扮整洁,慈眉善目,端着个银制托盘,上面放着热气腾腾的食物。

有牛奶,夹着火腿片的三明治,太阳蛋,还有切好的柳橙。

香气四溢。

嘉意的肚子响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

看到嘉意醒了,李妈高兴地走过去,试了试额温,已经退下了,笑着说:“来吃早饭吧。”

“你是……”嘉意吞了吞口水。

“我姓李,是这个别墅的保姆,专门负责少爷饮食起居的,你叫我李妈就好了。昨天你晕倒后,都是我帮你清理和喂药的。”

昨天李妈问过霍振旸关于嘉意的事,这才知道,这女孩原来是被少爷误认作狗仔捡回来的,脑子好像不记得事情了。

嘉意松了一口气,幸亏衣服不是那男人换的,脚尖落地,想要离开,还没站稳,身子一阵发虚,晃了一晃。

“嘉意小姐干嘛?”李妈见她好像要走,有些急,“你摔了一身的伤,又刚退烧,少爷说你也不记得自己家住在哪里,你现在出去方向都摸不清,先养好伤吧。”

嘉意看见她慈爱的目光并无虚伪,心里暖了一暖。

再低头一看,果然,手臂和腿脚上的擦伤都包扎好了,散发淡淡的药味,涂过药水。

“谢谢李妈,可是……我又不认识你们少爷,住在这里不方便。”嘉意嗫嚅了一下,最关键的话没说出口,那个男人性情太残暴了,又有些变态,动不动就撕衣服,我可惹不起。

李妈明白嘉意的顾虑,解释:“嘉意小姐也别怪少爷,少爷是霍氏集团的总裁,一向被娱记关注和滋扰,前段时间,还因为一个狗仔盯梢跟踪,走漏了商业消息,把那家报社告上了法庭,所以才很紧张了一些。”

霍氏集团……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实在想不起来了。

应该是很大很牛的公司,失忆前听说过,才留了一点残存的印象吧。

嘉意收回追忆,小声:“可是……”

女孩虽然脸上有几道擦伤,暂时破坏了容貌,又是莫名其妙从天而降的,不知道是什么出身,可看着很乖巧,也很有礼貌,倒像个有教养的。

李妈托起嘉意的手:“起码今天住下来,等病好些再说。你放心,少爷今早回市区的公司处理公事了,今天不会回来。”

其实嘉意也有些犹豫,,脑子完全一片空白,要是糊里糊涂一个人走了,能怎么找到自己的家人?

身上连一毛钱都没有。

找不到之前,睡大街吗?

况且身体还很虚弱。

听李妈说那个叫霍振旸的男人今天不会来,嘉意终于点点头。

吃了早饭,李妈拿了自己的一套裙子过来,让嘉意换上,说:“别墅里没有女装,老罗让司机小韩去市区买去了,你也不好一直穿少爷的衣服,先穿我的应付一下吧,我年纪大,衣服肯定老气,嘉意小姐别嫌弃。”

李妈选的已经尽量是自己比较年轻的衣服了,可还是很老气,碎花,暗底,嘉意接过来,道谢后,换上了。

吃过早餐,嘉意的胃腹都充实了,吃过药后,来了睡意,回到客房睡了下去。

一觉睡醒,天已经快黑了。

嘉意感觉身体比早上更加舒坦了,头也不沉重了,下床推开窗,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

窗外是修剪得很整齐漂亮的草坪,从雕花大门眺望出去,是高低起伏的皇龙山。

听李妈说,皇龙山狩猎场也属于霍氏的产业。

十年前,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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