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名奥克兰骑士和一百名诺尔达精灵骑士,外加上各种马车组成的队伍,以高速而沉稳的步伐疾驰在诺尔达前往格罗伦港的大路上。
这两边明明在几天前剑拔弩张差一步就要开打了,但现在却齐头并进,做出了一副大家都是合作愉快并肩作战的好伙伴的样子。
双方都是全副武装兵甲俱佳的精锐,是不是百战余生之辈当然不好说,但至少卖相都很有气场。身上的甲胄,兵刃、战袍披风乃至于胯下的坐骑都无一不是极品——奥克兰那边自然是天下闻名的锡林战马,精灵那边已经夸张到用独角兽了。
这种光鲜亮丽华而不实的样子与其说是战争精锐,倒不如说是仪仗队的性质更明确一些。
“这种排场,总觉得有点刻意了。”疾风道:“仿佛是生怕大家不知道奥克兰和诺尔达才发生了什么事。”
对于这个问题,陆希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刻意一点也没什么啊,或者说,正是这个时候,才越需要刻意一点。奥克兰兵临城下,这种事情要想瞒是肯定瞒不住的,与其这样,倒不如说直接摆开来说。对于双方的高层来说,便需要一个能让大家都接受的台阶了。至少,也可以让被林谷镇吓坏了的普通老百姓们放心,民间的流言也会停留在一个可控制的范围上。奥克兰和诺尔达刚刚进行了一场友谊第一胜负其次的演习,现在双方的高层又在一起把臂同游,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昭显友谊了。至少外交上正是如此。双方都不醉酒,”
“哦,所以说,你享受这个排场,也是为了外交考量了吗?”疾风扬了扬眉毛,打量了一下周围奢华的陈设,捂着乐了。
现在,陆希和他的小伙伴,其实说白了就是妹子们,自然也在这支华丽到眼瞎的队伍中。不过,已经“残废”了的陆希并没有骑马,而是和姑娘们坐在一座由十二匹健马拉拽的马车之中。全部都是品种最好的费尔特挽马,个头体型感觉比犀牛也小不了多少,乃是一种有幻兽血脉的人工培养出来的牲畜,也算是骑士之国奥克兰的名片之一。据说其载重和拉重能量都在普通挽马的十倍以上——当然,相对的其食量也在三倍以上,但总体来说当然是赚了。
这种动物要是只是用来拉马车就太可惜了。事实上,它们拽的与其说是车厢,倒不如说是一栋足有两层洋房那么大的移动别墅。其两边车厢上分别插上了奥克兰的圣泉纹章旗和诺尔达的叶绿旗,迎风招展,这自然是代表着两国友谊地久天长咯
看两边骑士精神饱满的身形,看他们默契团结的姿态,可以确定,神圣奥克兰帝国和诺尔达森林城邦那鲜血与火焰凝结的友谊之光,必然将闪耀到遥远的未来。
真是可喜可贺啊!
当然了,车厢的厢体结实得可以抗上好几发龙息,内部的装潢更是极尽奢华,这只是一些不值一提的细节问题。
陆希躺在天鹅绒的软沙发上,用自己仅剩的一只手搂着正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的儿子,微微动了动嘴巴,便有人叉着水果送到了口中。嗯,这触感和香气,应该是莉姆吧。
“畏威而不怀德方才是大多数人的常态。精灵和奥克兰骑士组成的队伍抵达格罗伦港,离暴风海角列国便只隔着一条狭窄的海沟了。那些国家会怎么想?奥克兰女皇已经得到了诺尔达精灵的全力支持,两家准备联袂荡平海角了?奥克兰国内的诸侯又会怎么想呢?会不会觉得卡琳是联合精灵做了一场戏给他们看呢?于是乎,已经跳出来的家伙可能瞬间连抵抗意志都失去了,只能闭目等死。原本准备跳的人会更觉得女皇陛下高深莫测,可能以后就再不会有反抗的打算,就这么躺下来撅着屁股乖乖地等待调。”说到这里,陆希忍不住拍了拍怀里的儿子:“看到了吧,小艾利,肉食者也未必就一定鄙。化坏事为好事,这才是成熟优秀的肉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