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你来阿拉斯加做什么,这个季节可不适合旅游。”
“我不是来旅游的。”
“那是做什么?”
“逃难,有人在追捕我。”
阿拉斯加,通往林城的高速路上,行驶着一辆拉木头的卡车。
阿拉斯加本是毛熊的领土,1853年克里米亚战争爆发后,毛熊害怕阿拉斯加殖民地被鹰国夺走,提议将阿拉斯加卖给梅国,1867年4月双方以720万美元成交。
从此之后,阿拉斯加就成了梅国的海外领土,第49个州,也是最贫穷落后的一个洲。
外面下着大雪,坐在车厢中,都能听到外面呼啸的冷风。
开车的是一位老人,看上去六十多岁,戴着个皮帽子,一边开车一边喝伏特加,整个人都是醉醺醺的。
女孩很年轻,大约十六七岁,穿着一件带兜帽的黑色外套,手边放着一个黑色背包。
如果老人不是喝了太多的酒,一定会发现女孩自始至终都在观察窗外,一只手随时放在车门的位置,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她能够在第一时间逃走。
“追捕你,什么人在追捕你?”
“一些坏人。”
女孩腼腆的笑了笑,并没有深谈下去的意思。
老人耸了耸肩,自动脑补了一下欠下高利贷,被黑手党追捕的画面,低语道:“那你可得跑快点,我听说那群人心狠手辣,像你这样的小姑娘,一定会被卖到红灯区,到时候一辈子就毁了。”
“呵呵...”女孩笑了笑,依然没有多说什么。
卡车行驶在雪路上,一路摇摇晃晃,也不知道行驶了多久。
就在女孩坐的屁股发麻,想要活动一下身体的时候,远方出现了灯光与城镇的影子。
“我不去林城,只能送你到这里,顺着这条路走一公里就是林城,祝你好运。”老人将卡车停在路边,指着夜幕下的小镇。
林城说是城,可是它并不大,居住人口不足两万,如果不是在阿拉斯加这样的地方,无论如何也不会被评定为城市。
女孩笑着与老人挥手告别,打开车门从卡车上跳下去,背着背包一步步走向远方。
老人看着女孩的背影,忍不住高声问道:“小姑娘,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呢?”
“我叫小淘气,这就是我的名字!”女孩转过身放声高呼,蹦蹦跳跳消失在了风雪下。
......
“今天可真冷,听气象台的人说,风雪最少要持续三天,我真是受够这个鬼地方了。”
“谁不是呢,我现在就想攒钱,搬到新西墨哥州去,据说那里一年到头也看不到雪花。”
“为什么不去夏威夷,那里才是男人的天堂。”
“扯淡,夏威夷的物价多高,我辛辛苦苦攒的两万美金,恐怕用不了两个月就得跟我说再见。”
行走在城镇中,小淘气低着头快走,尽量避免与路边的醉鬼相遇。
阿拉斯加的男人,一生只有三个职业,开冰凿鱼,伐木,采矿。
林城既然有这个名字,它的主业是什么就不用问了,这里的居民百分之九十五,都依靠伐木业为生,剩下的人则围绕着伐木业,经营主要面向伐木工人的酒馆,饭馆,或者日用品商店。
这些一年到头,总在山林里钻的伐木工人,每天都会将自己喝的酩酊大醉,而且十个里有八个是暴脾气。
小淘气可不想在这里,与脾气暴躁的伐木工人,来一场冰雪下的邂逅。
叮铃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