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200W,第三名50W(听说是游戏公司为了打响游戏人气下了血本)。算了,等晚上联系后再说吧。
到了晚上。
“你思考的怎么样了?”易翰林:“你先说说你们开出的条件吧。”“如果你来到我们俱乐部,第一,年薪6W,不过比赛得到的钱你们拿90%,我们只要10%。第二,提供队员宿舍,和伙食。第三,我们。。。”
易翰林:“虽然工资很少,但是如果赢得比赛的话还是有很大利润的。况且,等打响名气后身价自然而然的也就提高了。”
“你们的条件我觉得还可以,但是我有几点小小的要求。如果你们能满足的话,我就可以答应加入”
什么要求?你说说看。
“第一,我不能去你们俱乐部住,我必须要呆在家里。打比赛的时候我再去。第二,成立了英雄联盟战队后我要当队长。第三,打比赛的时候要按照我的计划来,教练什么的不能插嘴。如果你们能答应,我就加入。“
俱乐部经理:”呵,呵呵。你要是这么说的话。我看我们也没什么可以谈的了。你提的这几点我哪一条都不能答应。“
?
”等下,那这样你看行不行。我们立一份赌约。就以这次的英雄联盟比赛为赌约,如果我带领你们的队伍得到冠军,那么你就答应我这些条件。如果没拿到冠军,我无条件加入。你看这样行不行?“
那个俱乐部经理思考了一下说到:”可以,这个赌约我接受了。你可要知道,是“冠军”。如果是别的名次都算你失败,你就要无条件加入我们。(因为对比起来这个俱乐部还只算是个新兴俱乐部,没有什么底蕴,所以“冠军”?不存在的)“
易翰林:”当然,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我根据评论已经在慢慢的修改了,各位读者看看是不是比原先强了那么一丢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