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冬的确有点时尚。笔直的身材,大长腿,微微翘起的部位,紧绷绷的鼓起,腰板挺直,肩膀宽宽的。白色的衬衣下摆掖在裤内,上面是淡蓝色的马甲,灰色的筒裤,白色的球鞋。这样的衣着在乡下的少见,一般人穿在身上到也不起眼,可阮冬不一样,只要衣服合身,他穿什么都好看。
于红怕他说“再见”,有意扯出话题:“听说你们那地方是两县交界?”
小伙子想了想说:“是两县交界,太偏僻了,交通也不方便,我喜欢城市。”
“现在农村也不错,很自由的。”
“也就这一点好。别的上面我看不出乡村有啥好,那么偏僻,整日见的就是那么些人。”
“农村空气好没污染。”
“那到也是,可这不是重要的。”
“关系到身体健康,还不重要啊?”
“我这身体到那里都健康。”
“那到未必。”
“你还不相信?要是我以后到城里生活,你会知道我没有说谎。”
于红犹豫了下说:“你要是生活在城里,可能就不认识我了。”
“城市大轻易见不上面。村里人天天都能见面。”
俩人交谈了十几分钟后,阮冬略带遗憾地说:“我回去了,半路上还有点事,到家天就黑了。”
于红本想邀请他去育苗队做客,又觉得初次见面不大合适,工人们会怎么说呢?特别是那些年轻的伙伴。
于红和阮冬朝枣红马走去。她的心情沉重起来,她很想和他多待一阵,就是陪他多走一段路也好。她相信他生活的地方和他一样美,她真想随他而去。
阮冬牵马走过来,昂头挺胸,一副无牵无挂的神色。
于红觉得世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要随他去了。真想说一声,我要跟你去。怎么可能呢。她的眼睛禁不住湿润,尽量抑制住感情,声音多少有点颤抖:“你……这就要走吗?”
“再不走赶天黑到不了家。”
看不出他的留恋,看不出他的多情,她心里不大舒服,勉强道:“急什么,离天黑还远着呢。”
阮冬一副无牵挂的样子:“路太远了,天黑了马不好走路。”
“在场部招待所住一晚上,明天走。”于红说出心里话,这不是她一时的想法,而是在饭馆就想到的。他要是住在招待所,她就不回育苗队了,也住在招待所。当然,她没有深层次的想法,只想和他多呆一阵,好好交谈,深入了解他这个人。她觉得阮冬有点神秘,他的身上一定有不少故事。
阮冬婉言道:“我也想在招待所住一夜,可家里还有事,非得回去。”
于红气得真想骂他几句,你就这么傻吗?她直言:“我有点不相信,乡下能有啥急事?”
“我要是不回去,父母亲会担心的。特别是我妈,她一夜都不能入睡。”
“你父母真好。”
“那是当然的了,我从小到大,父母没骂过我,更没打过我。”
“这样一说,你还真应该早点回去,”她无不遗憾地说,“我们这就要分手吗?可能再难见面了。”
“只要你想见我那是很容易的。”他说的是实话。
“以后你还来吗?”她欣慰了。
“我经常来这里,只不过你没看见。”
“那我以后还能见到你吗?”在她的语气里,他好像是大明星。
阮冬多少还有一点自卑,这怨于自己是农民,而她是工人。他很随便地说:“你要是不嫌弃我是乡里人的话,以后我一定去育苗队看看,听说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