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处荒山野岭。
人迹罕至,十里不见虫鼠。
唯环境美好,青山绿水,草木花香。
有一约莫三人躺倒宽阔水潭,印着倒映。
波光流涟,惹人心生幻想。
不过午时,还是大晴天,虽然已经去秋。可头顶烈日炎炎,依旧不见得减分多少。还是那般撤人心扉,让人大汗淋漓,仿佛桑拿一般。
哗啦——哗啦——
绚丽的水花带着小小的云彩。泼洒在一白皙裸露的影子上。那是一个少年,少年约莫七尺长短,皮肤白皙。唇红齿白,美目惹人惊叹。
“当之不愧一美少年矣!”
岸头上,白袍儿没了颜色。血红血红地,还散着奇怪的味道。隐约能从那远处草丛里。看到探出来的发光眼睛。
少年只是撇过头,美目一瞪。
莎莎——莎莎——
一阵骚动后,草丛里的小家伙,便没了影子。
一切又归于平静,少年洗干净了身子。便平躺在水潭里,任由清澈贯穿自己的身体。看着烈日炎炎,少年并不觉得有多么闭眼,毕竟,那烈日在他的眼中。不过是一团乌黑罢了。
“这——就是我的命运吗?”
少年扪心自问,可除了这山水,这花草,这乌黑颜色。没有哪怕一个人,一只走兽。为少年分担烦恼,解开困惑。
“悲哀——呵!身为凶,注定要孤独一生吗?”
哗啦——哗啦——
从水潭里,少年站直身子,一步一步的跨上岸头,手里拿起来血红地白袍。一扔。白袍就落水。少年就这样在晴天白日下面。光着屁股,洗着衣服。
吱呀——吱呀——
当不知名的叫声呼啸,白袍从水潭里拿出来。洁白如白皙,虽然干净了。可依旧显得很破旧。在回头看那水潭。早就没了透彻颜色。
一汪红——像是那异国酒水般!
………
云山,白目,鹰崖。
还有现在,已经是和他们分道扬镳后的。
足足第十天了……
言枫不知道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只是顺着森林,山脉,不断的走,走,走,一步也不停。一直走啊,走啊,走了好久好久后,终于停了下来。
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就逃出了云山。
而眼前,又是一个从没见过的深山之中。
没有人烟,没有人迹。
虽自然,却自了。
任由唯一的白袍被乌黑晒得温暖,光屁股坐在血红水潭边。眼里却是无神。
“秋雨烟,秋水烟。呵……我还真是被姓秋的一家子耽搁了呢。不过这下也好。虽然鹰斗的话不可信。可能够乘此机会。让言枫彻底消亡,对我也是有好处的。只是——”
只是没了人心的言枫,或者说“厖”。现在总觉得自己像是一块木头。只懂得生长变化,不懂得感情思索。他稍稍有些后悔。因为作为一个人的感觉,实在是太值得留恋了。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所以“厖”只能把这份后悔打跑。
一只手放在胸口,那里,原本是属于心脏的地方。心脏是人类至关重要的命门。关乎生存。可现在。自己的这副身体里,并没有心脏那种东西。
轻轻地扶着胸口。没有伤疤,没有伤痕。
“身为凶,我,便是人类不能比较的存在吗?”
可真的是这样吗?人类虽然羸弱。可也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