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伦,杀死你心中的小男孩,然后,成为一个大人吧。”
那一天,盖伦在练剑的时候,詹姆叔叔站在旁边看,猛不丁冒出这么一句。
盖伦旋转的剑停了下来,他一脸不解地看向詹姆叔叔:“杀死我心中的小男孩?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詹姆叔叔苦笑着把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盖伦。不管你信不信,在我们每一个人心里面都住着一个小孩子,像你和我呢,是男人,所以就是小男孩,而你妹妹拉克丝呢,则是小女孩。在我们心里面的那个小孩子啊,他天真单纯任性,坚信这个世界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坚信正义一定能够战胜邪恶,坚信着人定胜天。但是,这个世界并不是小孩子想象中的那样,既没有绝对的黑也没有绝对的白,既没有绝对的正义也没有绝对的邪恶。伴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从咿呀学语的婴孩长大成人,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要经历杀死自己心中那个小男孩的过程。盖伦,杀死你心中的小男孩吧。因为太单纯太执着的人,是无法适应这个世界的。”
“可是,詹姆叔叔,我觉得那个小男孩没有错。天真单纯一点没有什么不好,我也相信,正义一定能够战胜邪恶!德玛西亚一定能够战胜诺克萨斯!!德玛西亚万岁!!!”盖伦激动地举起了剑。
詹姆叔叔摇摇头,用怜惜的目光看着盖伦:“算了,你现在还小,告诉你你也不会懂。但是,迟早有一天你会明白的。不杀你心中的小男孩的话,你会在未来的人生中到处碰壁,狼狈不堪,头破血流。直到你杀死你心中的小男孩为止。”
盖伦皱着眉头望着詹姆叔叔。
盖伦觉得詹姆叔叔变了。
自从这次战斗回来以后,詹姆叔叔就变了,变成一个他不认识的陌生人了,胡子也长长了,人也沧桑衰老了许多。
詹姆叔叔还是那个从小带自己练剑,教育自己冕卫家族的守则,告诉自己要用生命来维护德玛西亚的公平与正义的那个人吗?
也许他就像他讲的那样,把自己心中那个天真单纯的小男孩杀死了吧。
盖伦在心里面暗暗发誓,我绝对不会那样做。
因为我相信,那个小男孩是对的,明明没有错,为什么要杀死他?
彼时,盖伦12岁,尚未加入德玛西亚的最精锐部队——无畏先锋军团。
盖伦的叔叔詹姆·冕卫,34岁,德玛西亚另一支精锐部队血狮军团的首领,战功赫赫。在此前的一次战斗中,因为德玛西亚高层的权力斗争,导致他们的行军路线被提前泄露,部队中了诺克萨斯人的埋伏,损失惨重。等到詹姆浑身浴血,突围出来的时候,在他的身边只剩下两个身负重伤的德玛西亚士兵。
倒下的德玛西亚军旗。
过命的兄弟,爱吹牛但其实很可靠的军师,忠诚的部下,饱经风霜的老兵,一脸稚嫩的新兵,他们全死了。
仅仅是因为A跟B两个人有矛盾?
时年34岁的詹姆发觉,自己余生恐怕再也喊不出一句“德玛西亚正义”。
我心目中的德玛西亚正义,大概不是这样的吧。
正义,大概不会有人白白牺牲。
也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起,詹姆·冕卫杀死了自己心中的小男孩,成为了自己曾经最看不起的世故圆滑的大人。他辞去了在德玛西亚军中的官职,开始经商,从来都是盔甲与剑相伴的他,开始西装革履出入德玛西亚上流社会,去跟那些自己曾经最鄙视的家伙攀关系,培养感情。既英俊又风趣的他很快就德玛西亚的上流社交圈中掀起一阵旋风,成为各种社交场合的红人,成为王公贵族,达官贵人,夫人小姐们争相结实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