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自己的意见,只几个回合就败下阵来,双方就达成买卖意向了。
王芳芳拿出钱来,这就要把车开走。
路任飞一愣,还没有看到这么爽快的买家呢,不过也好。他问什么时候去办过户手续,美女问道,等过一段时期再过户吧,这段时间太忙。
这种要求也无可厚非,二手车市场上,这样的情况也多得是,那种交易完毕直接去过户的也有,但因为二手车过户得交税费,谁也不愿意交这个钱,所以有的干脆买了就买了,拿回来行驶证就行了,不办过户手续。
卖家也不紧张,反正车已经卖出去了,钱已经拿到手了,就不急着过户了,行驶证登记的名字是自己,说明物权人还是自己,着急的应该是买车的人,自己何必要着急呢?
但路任飞还是比较谨慎,与王芳芳自拟了一个二手车买卖合同,合同上写明了双方买卖的标的物、价格、交付方式,尤其注明了一条:
那就是,二手车自双方互相交付之日起,发生的一切事故均与卖车人无关。
的确,我都把车卖掉了,发生事故和我有什么事呢,我想过户,但车在她的手里,我怎么能过户呢?
因为原来路任飞也听说过,有的人约定几天后去过户,结果没去,然后拖着就一直没过户,最后车辆发生事故了,就找到了原来卖车的人。
所以,这次被警察抓到局子里来,路任飞怀疑是不是自己卖出去的车出事故了,所以才找到自己的。
其实呢,从法律上来讲,路任飞是多虑了。
因为这种二手车交易没有过户的情况大量存在,有些在交易后还发生了事故,只要交易合同里写清了标的物交付以后的责任分担分式,即使在没过户的情况下,交易车辆在后来出了交通事故,也与卖车人无关,即不需要卖车人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因为如果卖车人也承担责任的话,这个利益链可就长了,路任飞这还算是卖的自己的一手车。而在二手车大市场,三倒手四倒手的车多的是,而且买卖双方不过户的也多的是。
这样下来一算,一辆车可能被卖好几回,但如果不过户的话,行驶证上记载的还是原来第一手的所有人,如果都要追究卖车人的责任,一方面不好查证,另一方面打击面也太宽泛。
所以,现行法律就这样规定了,机动车在不过户的情况下发生事故,也与卖车人无关。
但路任飞不知道这些啊,被警察像拎小鸡似的抓走了,使他感觉有些惶惶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