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剑(2 / 5)

有人记住了他的名字。

仅仅三天,他一个人一把剑,就杀灭了当时城中大大小小总共十余家剑手组织。

所以,他有个很俗气但是很贴切的外号,一剑倾城。

然后他建立了听风阁,一直风光到现在。

将近二十年过去了,他再也没有用过剑,每日里就像是个和气的富家翁一样行走在街头巷尾,但是没有人轻视他。

一个稳稳当当做了天下第一组织二十年龙头的人,就算他是个再也拿不起剑的废人,又有几人敢捋虎须?

二十年过去了,听风阁辖下的剑手来来走走,到如今,最出名的有两把剑。

烈剑,张烈雷。

默剑,简默。

所以当简默要退出的消息传了出去,不少人对张听风说要不惜一切留下简默。

而张听风只是品着今年刚出的新茶,和气的笑着说“既然累了,就让他走吧。”

听风阁的对面是一座同样很出名的建筑。

观雨楼。

和堂皇大气的听风阁不同,观雨楼像极了温婉内敛的江南女子。

今天,观雨楼被白虎堂的帮主王虎包场了。

今儿是王虎三十岁的寿辰,年富力强正值巅峰的他掌握着城中第二势力,而且他的野心极大,一直想要一口吞下听风阁。

虽然是个粗人,但他一直极喜爱辛弃疾的词,甚至他粗壮的右臂上还纹着一句辛弃疾的词。

“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向来喜欢一个人听戏的王虎斥退了手下,瞪着一双牛眼,看着台上风姿绰约的优伶,双目中放出绿油油的光芒,像极了饿红眼的下山虎。

他一边听着优伶咿咿呀呀的小曲,心中思考着怎么才能把台上的妙人儿带回家好好怜爱。

他心中一片火热,下意识的举起手中的酒杯。

酒杯里没有酒。

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一直在旁侍立的小厮急忙上前将手中的酒壶递上。

然后一柄寻常的铁剑就像是从黑暗的最深处鬼魅浮现,沉默的刺入了王虎的喉咙。

王虎死死捂着不停滴血的伤口,迷茫的看着如他的长剑一般寻常的小厮。

我还没带着白虎堂取代听风阁,成为天下第一,怎么就要死了呢?

好不甘心啊。

魁梧的身躯砸在地上的沉闷声音被优伶的歌声掩盖。

简默沉默着抽出剑,以最快的速度清理掉剑上的血迹,准备转身离开。

“哥哥,难得相见一次,你就准备这么离开?”台上女子如怨如诉的话让简默的动作僵硬住了。

十三年前,简默刚刚来到这座城市。

那时的他虽然脸上带着几分尚未退去的稚嫩,还骑着一头被人嘲笑不已的小毛驴,但是他的心中豪情万丈。

他觉得自己手里的剑会让这座城市为他动容。

只是听风阁一家独大,难以加入,莫说只是稍有名气的本地剑手都潦倒不堪,更何况一个没有名气的乡下剑手想要出头谈何容易。

很快简默就陷入了窘境。

任务全部由听风阁垄断,他接不到。而想要加入听风阁,他又不够资格。

这时候他才知道,并不是自己手中的剑足够锋利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是何其残忍。

曾经的骄傲尊严跌入泥土,污浊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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