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记住了他的名字。
仅仅三天,他一个人一把剑,就杀灭了当时城中大大小小总共十余家剑手组织。
所以,他有个很俗气但是很贴切的外号,一剑倾城。
然后他建立了听风阁,一直风光到现在。
将近二十年过去了,他再也没有用过剑,每日里就像是个和气的富家翁一样行走在街头巷尾,但是没有人轻视他。
一个稳稳当当做了天下第一组织二十年龙头的人,就算他是个再也拿不起剑的废人,又有几人敢捋虎须?
二十年过去了,听风阁辖下的剑手来来走走,到如今,最出名的有两把剑。
烈剑,张烈雷。
默剑,简默。
所以当简默要退出的消息传了出去,不少人对张听风说要不惜一切留下简默。
而张听风只是品着今年刚出的新茶,和气的笑着说“既然累了,就让他走吧。”
五
听风阁的对面是一座同样很出名的建筑。
观雨楼。
和堂皇大气的听风阁不同,观雨楼像极了温婉内敛的江南女子。
今天,观雨楼被白虎堂的帮主王虎包场了。
今儿是王虎三十岁的寿辰,年富力强正值巅峰的他掌握着城中第二势力,而且他的野心极大,一直想要一口吞下听风阁。
虽然是个粗人,但他一直极喜爱辛弃疾的词,甚至他粗壮的右臂上还纹着一句辛弃疾的词。
“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向来喜欢一个人听戏的王虎斥退了手下,瞪着一双牛眼,看着台上风姿绰约的优伶,双目中放出绿油油的光芒,像极了饿红眼的下山虎。
他一边听着优伶咿咿呀呀的小曲,心中思考着怎么才能把台上的妙人儿带回家好好怜爱。
他心中一片火热,下意识的举起手中的酒杯。
酒杯里没有酒。
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一直在旁侍立的小厮急忙上前将手中的酒壶递上。
然后一柄寻常的铁剑就像是从黑暗的最深处鬼魅浮现,沉默的刺入了王虎的喉咙。
王虎死死捂着不停滴血的伤口,迷茫的看着如他的长剑一般寻常的小厮。
我还没带着白虎堂取代听风阁,成为天下第一,怎么就要死了呢?
好不甘心啊。
魁梧的身躯砸在地上的沉闷声音被优伶的歌声掩盖。
简默沉默着抽出剑,以最快的速度清理掉剑上的血迹,准备转身离开。
“哥哥,难得相见一次,你就准备这么离开?”台上女子如怨如诉的话让简默的动作僵硬住了。
六
十三年前,简默刚刚来到这座城市。
那时的他虽然脸上带着几分尚未退去的稚嫩,还骑着一头被人嘲笑不已的小毛驴,但是他的心中豪情万丈。
他觉得自己手里的剑会让这座城市为他动容。
只是听风阁一家独大,难以加入,莫说只是稍有名气的本地剑手都潦倒不堪,更何况一个没有名气的乡下剑手想要出头谈何容易。
很快简默就陷入了窘境。
任务全部由听风阁垄断,他接不到。而想要加入听风阁,他又不够资格。
这时候他才知道,并不是自己手中的剑足够锋利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是何其残忍。
曾经的骄傲尊严跌入泥土,污浊不堪。
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