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了,明天要执行一个任务,我没有睡着,很久没写手记了,这是很值得写的一天。
我跟那个“地球人”多多恋爱了,我们之间的感觉没有因为不是同一个星球的关系就变得跟其他的恋爱关系有什么不一样,我很笃定。
他叫孟多多,很多人叫他多多。多多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多多。即便我们恋爱了,我仍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他是一个很潮的人,陪他一起逛街他喜欢我打扮得很潮流,走在街上一定要回头率超级高的他才满足,并且嘴巴上一定不能多说话。我一般不与这样的人交好,但是他例外,不仅因为我觉得他很帅,而且他真的是一个好人。
此刻他就在我隔壁,我竟然仍控制不住自己的想念他。这个顽皮又真诚的帅气大男孩,赶紧闭上眼睛回味下他身上的淡淡青草味,哈,好害羞。还好他明天天一亮我们就又可以见面了。跟他恋爱是我先出动的,我回绝了,我知道他气势更受不了寂寞,跟我一样,我们都是要跟好友一起热闹打成一片的人。
世事不允许美好的事情存在太久,他的失落我看到过,也想得出来,很多时候他也很体谅我的懦弱。我想这是我们需要彼此的原因。
多多不是一个会应酬的人,他心直口快,心里面想什么就直接说什么,他见不得耍心机做作的家伙,而且从来不遮拦,没办法,这大概是帅哥的特权吧。跟他一起吃饭他一秒钟都等不了,他自己过惯了大手大脚的生活,每次出去吃饭都要吃大餐,我好几回都责备他是不是不能跟我们平凡人一样吃一顿快餐,他不理会,而是找个借口自己去吃一顿。有时候他也会为了让我们陪他吃饭而请客,免费的大餐吃,我当然也乐意。
多多其实很自恋,我有几次问他为什么不找女朋友,他说找不到,我说你长那么帅气为什么找不到,他很诚恳的看着我:“我觉得我一点也不帅”现在回想起来他那副倔强的摸样跟他爱显摆的脾气倒是矛盾到不行。
我人生中很多第一次就是他带着我去的,去看电影,去看摇滚演唱会,去所谓的ktv我开始的时候觉得好新鲜,陪他去听地下的摇滚音乐会,也陪他去听高雅的演奏会,摇滚太吵了头疼,高雅的音乐听多了也会很困,他不是那种细心的人要照顾别人的情绪,每次他都是自己陶醉,从来不管我是在发呆还是在打瞌睡,演出结束后就一起回去,路上他又哼哼唧唧的,大肆发表他对电影里某个人物的看法、评价。我就在旁边看着他那么开心地生活,我自己都觉得幸福。
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