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在看台上,还有几个没有穿球迷衣服的人。他们手里拿着录像机,正捕捉场上的每一个细节。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常规赛排名第一、战绩十战全胜的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尼塔尼雄狮队的侦查员。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句话在他们身上是最好的诠释。比赛开始前,他们都会先摸清对手的底细,攻守风格、人员配置、综合实力……可以说情报搜集也是他们实力的一部分。
“虽说丹尼尔状态不怎么样,但也没出现什么大失误,不至于沦落到叫一个小鬼来救场吧。真不知道他们教练组脑子里装的是什么,你说对吧,杰克逊!”说话的是一个剃着光头的壮汉,在他隔壁坐着一个长相帅气的白皮肤男生,他就是光头口中的杰克逊。
杰克逊将镜头对准初次上场的罗杰斯,他相信,既然对方教练组派他上场,肯定有他们的原因。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个厉害角色。”在杰克逊看来,任何角色都不容小觑。正是这种无微不至的警惕性,才让他们一直处于不败之地。
罗杰斯上场后,第一时间传达了教练的新战术。
“拜托各位了。”罗杰斯礼貌地点了一下头。现在和他站在这片草场上的,是最强的队友,无论是谁,都有令他敬佩的才能。
“9分而已!两次达阵就反超了,加油吧!”菲斯特鼓舞道。
“READY!ATTACK!”
罗杰斯的第一次进攻,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这个年轻的四分卫上。
“好机会!”进攻刚刚开始,跑卫阿隆.马布里抓住对手一个盯防上的失误,成功从右侧绕开防守线锋,直接杀进中路。与此同时,菲斯特和另外一名外接手威斯汀顶着角卫,分别从中路和右边线向前加速推进。
“斯巴达人是太注意那个小鬼了吗?出现这么大的空当,直塞中路就可以拿到首攻了。”光头壮汉不屑说道。
正如光头所说,只要罗杰斯将球往中路一传,无人盯防的马布里接到球就取得首攻,作为初次登场,一次成功的传接球能够大幅提升信心。
罗杰斯也注意到这一点,然而他却没有这么做,而是朝着右边线全力一甩,硬是将球传给三四十码外的菲斯特。
“那个小鬼是个白痴吗!这么好的机会都不把握!”场边的观众议论纷纷。菲斯特虽说能力出众,也跑出大码数的距离,但毕竟被斯巴达的角卫紧紧盯住,想要拿到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呼……
罗杰斯的出手动作没有什么特别,防守线锋甚至想冲出来夺球。但球在离手的一瞬间,防守球员的时间就像静止了一般,只能用眼睛看着球缓缓飞出,而身体却几乎无法动弹。
快!球速太快了!
防守球员根本没能反应过来,球从人群中低空飞过,穿过重重防守,径直飞向菲斯特手边。
砰!
菲斯特用身体卡住防守的角卫,左手手指发力,将飞速运动的球瞬间抓住,随后他又努力往前蹭了几码,再轰然倒下。这一击拿下四十五码的距离,一下就将进攻推进到踢球区。
一时间,整个赛场忽然安静了下来,似乎都没反应过来,那个球是怎么被传出去的。
“……刚刚的球怎么回事!”
“没看清啊!突然就传过去了!”
“球速应该达到一百码了吧?”
观众们小声议论,这次进攻来得太突然。面对斯巴达人的贴身防守,就算是丹尼尔也不敢贸然进行长传。没想到区区一个一年级生,居然敢选择后场长传,还是在防守球员中穿过的低空传球。
“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