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七算八算,唐朝一斗盐的成本(也就是所谓的盐本)是七文钱,再加上运输的脚力钱,平均下来也就十文的本钱,唐朝每年海盐产量,光是东南一地,就有六百多万石之巨。
物以稀为贵吗?不存在的,盐利是完全脱离市场规律存在的,就好像现在的房价一样(这条删除)。
可当盐从亭到了场榷卖时,一斗盐的榷价,就变成了一百一十文钱,一下飞腾了足足十一倍。
盐商们就按照榷场价,从国家手里以每斗一百一十文的价格把盐给买下来,你必须从榷场买,不然就是“私盐贩子”,抓住要砍头的。
然后盐商就把盐转到市场卖给老百姓,每斗两百钱,盐商在中间赚了九十文钱,政府则是一百文钱,总之就是官商分吃老百姓的。
大历年间朝廷财政困难,什么都贵,特别是西北的边军每年春冬季节都要衣赐,可原本的衣料主产地,河朔割据了,河南则被战争摧残得七零八落,朝廷的布帛衣料继续要依仗东南——当时主掌国计的刘晏就搞了个虚估法来,规定盐商在买盐时,一半用钱来支付,一半必须用布帛来支付,为了提高盐商给布帛的积极性,刘晏便说,布帛价钱固定为一匹四贯钱,而后用布帛换盐,每一贯钱再往上抬二百钱。
中间的计算公式不难,但有点繁琐,简单地说,就是盐商用布帛买盐时,拿出一匹布来,就能赚取八百文钱。
这样盐商除去榷买和市卖间,每斗盐固定赚取九十文钱外,还可从虚估法里赚取一部分,盐商肥起来了;
朝廷呢,更是一本万利赚翻了,刘晏时代,每年盐利号称有六百万贯;
对老百姓来说,虽然是绝对无疑的被盘剥阶层,可每斗二百文的价钱,也不算太贵,还能保证自己的食盐摄入量。
不过应清楚地看到,刘晏这六百万贯的盐利并非纯乎是钱,按照虚估法,一半即三百万贯是钱或者轻货,另一半三百万贯则是布帛,按照大历年间的物价,应是三百万除四(一匹布四贯)即七十五万匹。
这七十五万匹布帛,就拿来赐给西北的边军,和防秋的关东方镇兵,有效地增强了唐朝在最危机时刻,对西蕃入侵的防御力量。
原本如此持续下去,刘晏的盐法对朝廷、盐商和百姓三者都是合意的,可谓最完美的均衡。
那么为什么时至今日,军国用度的支柱盐利,居然沦为皇帝眼前这堆土绢、玳瑁、漆器这样的货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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