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称之为怪狼是因为这头狼一打眼就看得出与其他狼有着明显的区别。
这头狼身形比其他狼大出一倍有余,一身的狼毛油光锃亮,两只眼睛烁烁放光。
除此之外眼睛里似乎还透着一丝人类的狡诈。最主要的是这头狼的脖子下面竟然长着一撮长长的白毛,这白毛在漆黑的夜色中格外显眼。
傅红兵看到这头狼似乎想起了什么,忍不住惊呼道:
“艾玛啊,这咋还给狼王整来了?”
那易听完就是一愣,心说话这小子难道是刚才被群狼吓傻了?他什么时候认识狼王了?
于是咧着嘴问道:
“红兵你没事吧?你丫的还真跟你狼大爷攀起亲戚来了?”
“滚犊子,你懂啥!”傅红兵不屑的回道。
那易从小在北京长大,除了在动物园里见过几头吃饱了只会晒太阳的豺狼以外,这种荒漠中的野狼还是头一次遇见。
傅红兵则不同。他从小生在黑龙江小兴安岭附近的一个村子,村子的后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在里面四五百斤的野猪都不稀奇,何况是成群结队的豺狼?
傅红兵小时候经常结伴去村子后面的森林里面玩,对于这些动物自然要比那易了解得多!
他知道狼这种动物十分的特殊,孤狼并不可怕,就连一只训练有素的大型猎犬都能随随便便欺负它。
但是只要狼一成群,实力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就连东北虎见到狼群都要让它们三分,这就好比一小撮土匪遇到了正规军,只能远远的绕开。
狼群的组织纪律性极强,团队中的所有成员都要绝对服从狼王的命令。而狼王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脖子下面的一撮白毛,这是王者的象征。所以傅红兵一眼就认出来了巴萨对面的这头怪狼就是这群狼中的狼王。
奇怪的是此时的巴萨正在用嘴里的口哨吹着各种音调,这些音调串联在一起高低起伏就像是在跟面前的这头狼王谈话一般。
那易看了半天,似乎看出了一点苗头,但是又不十分确定,于是问道:
“红兵,我怎么看那个傻大个像是再跟你狼大爷谈判呢?你去问问你大爷都谈啥了,咱们也好有个数啊!小爷这手可是疼的钻心啊!”
傅红兵回头看了看那易,只见那易正坐在地上,捧着自己的右臂疼的直哼哼。傅红兵心想你小子都疼成这奶奶样了,还有心思挤兑我呢?
想到这傅红兵一脸坏笑的答道:
“老那啊!我倒是有个主意。我看这群畜生也是饿急眼了,要不我让巴萨跟它们唠唠,先把你扔过去让它们垫吧垫吧!没准这群畜生吃完了你吧嗒吧嗒嘴撤了呢?”
“傅红兵,你大爷!小爷一脚踹死你......”说到这起身就要踹傅红兵,谁成想一起身便牵动了左臂的伤口,疼的那易“哎呦”一声,一屁股又坐在了地上。
傅红兵见状,正要上前趁热打铁继续刺激那易几句一雪前耻之时,巴萨突然向众人这边走了过来。
巴萨不理会众人诧异的眼光,径直走向彭院长。
彭院长刚刚亲眼目睹了自己助手被群狼分食的一幕,此时还在惊吓当中没缓过来,蹲在地上看着自己助手的尸体一脸的恐惧。
巴萨走到彭院长身前,蹲下身子叫了声彭院长。彭院长似乎没听见巴萨叫他,还是一脸恐惧的蹲在那里。
巴萨见彭院长没有反应,伸手碰了碰他。这时彭院长才从惊吓中醒过来,看见眼前的巴萨顿时就是一愣。巴萨见彭院长有了反应,便凑到彭院长的耳边嘀咕了起来。
彭院长听完巴萨的话“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