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的缙绅富室,占田少者五、七万亩,多者至十余万亩(郑廉《豫变纪略》卷二)。
这样的情况,在这富饶的江南之地,情况则是更加严重。并且这种土地兼并,在江浙一带,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土地兼并模式。
这种模式,就是某一地方豪强大族,占据一个地方,然后排挤非族内人,将非族内人土地霸占,形成一个地区的土地兼并。
在《徽州府志》里,记载的许多名门望族,都是通过这种方式确立了某一族在一个地方立足。这也是为什么,在南方地区,很多地方的村子只有一个姓氏的原因。因为那些没有势力的小门小族,都被当地的一户大族,用各种方式给挤兑走了。
但江南一带,却并没有发生象西北一带一样,因为大规模的天灾而导致流民大增,以致揭竿而起的事情,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时因为,在以江南为代表的富庶地区,大量破产农民迫于生计离开土地,转投临近的工商业中心成为新的雇工群体,从而以此方式,暂时解决了迫在眉睫的生存问题。
而在西北地区,土地兼并的后果,就要比江南一带要严重得多。
西北地区的土地兼并后,虽然程度没有江浙一带的严重,但破坏性却更强,就在于西北地区的土地兼并,一是容易发生在自然灾害时期,二是土地兼并后造成大量流民。
西北地区因为自然灾害和土地兼并,使得大量农民失去土地,但是西北地区的经济和环境,却没办法给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活路,从而创造了大量流民。这些流民,没有土地,西北地区又无其他经济,流民为了活下去,只得给地主当佣农,但佣农的数量始终有限,缺乏出路的失地农民往往只能选择落草为寇,或是被迫揭竿而起。这无疑会给整个国家,造成深重的灾难与悲剧。
所以,土地兼并这种事,在中国不同地区引发的后果都不是一样的,绝不能用江浙一代的土地兼并情况,去理解西北一代地方的土地兼并。
而且,江南一带的土地兼并,从某种意义说起来,其实对整个市井社会的形成与发展,还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林次崖先生文集》:“今天下之民,从事于商贾技艺游食者,十而五六。”
《四友斋丛说》:“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昔日原无游手之人,今去农而游手趁食者,又十之二三矣。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去农。”
《嘉靖11年3月制策》:“游民众则力本者少,异端甚则务农者稀。……,小民无所利于农也,以为逐艺而食犹可以为苟且求全之计。……大率计今天下之民,其有田者一二,而无田者八九也。”
《苏州府志》:“聚居城郭者十之四五,聚居市镇者十之三四,散处乡村者十之一二。”
而据大量的明史资料记载,整个江南地区,农业人口从明中期的四五成逐渐到明末的一二成,大量人口流入城市,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工人口。
而随着市井社会与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的那早期雏形的资本主义,就对整个世界造成了极其强大的冲击力。这一点,就连作者在看到以下的资料,都不觉惊到了。
这些资料,来自樊树志的《晚明史》。
“至迟到1580年代初,中国的丝绸就已经威胁到西班牙产品在美洲的销路了。17世纪初,墨西哥人穿丝多于穿棉,所谓穿丝,大多是穿中国丝绸。”
“实际上,中国对西班牙殖民帝国的贸易关系,就是中国丝绸流向菲律宾和美洲,白银流向中国的关系。”
“以至于墨西哥总督于1611年呼吁禁止中国生丝的进口。但是到了1637年情况愈发严重,墨西哥的丝织业都以中国丝为原料,墨西哥本土蚕丝业实际上被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