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从皇城来了份急信,七皇子君道言被人劫走了……缔我行顺手接掌了君道言的兵权。
这一消息让皇城局势大变。
本来是各家有心思,都有机会跃跃欲试,结果现在缔我行接了兵权,又有江湖势力,完全有了和君临天抗衡的实力。
君临天当即决定回皇城。
君道言不见了,他必须把七哥找回来,这事太过蹊跷。
七哥的功夫,他虽没有领教过,但是也是有听过的,十五年前,刺客来袭,他为了帮刺客逃跑,与皇宫大内五大高手打斗,最后还成功放走了刺客。
要知道皇宫五大高手,那都是江湖上排名前二十的。
他一人对五人,还是在十五年前,功夫到了什么样一个地步。
当年的七哥才十四岁。
经过十五年,七哥的功夫绝对已经出神入化,这样的七哥还会被劫走?
是谁有这样的本事。
“不用等到两天后了,今天马上启程回皇城。”
花重生有些不悦,她还想在盐城玩上两天了,盐城这天气实在适合居住。
可是她也知道皇城局势有多严竣,现在还不是真正开战的时候,君临天必须回去稳定着场面,否则回去晚了,只怕他们的煜王府都要被夷平了。
为了自己不至于连老巢都被别人平了,煜王煜王妃一行人赶紧启了程。
一路上君天歌就专门睡觉,丝毫没有舟车劳作的苦。
这样也让君临天放心地加快了马车速度,五天后,顺利回了皇城。
煜王回来了……
带着女人回来了……
前煜王妃的儿子被这女人收买了……
这女人生得比煜王妃更妖媚……
这些消息如纸片般飞入皇城的大街小巷。
于是乎,花重生回来的第二天,就成了覃国又一大名人,仅次于煜王的名声之后。
“声名鹊起啊!”花重生听了知秋的回报,托着腮看向窗外,只有一句这么的感慨。
在这古代要出名,简直比现代简单容易多了。
知秋噗地一声笑了出来,越看花重生越觉得好看,不禁赞美:“小姐,你从哪找的这身子啊,好漂亮,有种独特的美。”
花重生噘了噘嘴:“我这是混血儿的,当然独特,这回我倒看看谁还能用人皮面具冒充我。”
花重生凉凉地看了眼趴在榻上睡得香甜的君天歌:“可怜的我宝贝,这么小就要被人骂认贼做娘了……”
知秋被她一说,心情也低落起来:“小姐,要不让王爷派人去镇压一下,晚上割几个人舌头,他们就不敢再乱嚼舌根了。”
花重生摇头:“这种事啊,是灭不了的,更何况他们看到的便是这个事实,也不算造谣。你看到的第一眼,还不是快气哭了。”
回来王府的那一天,知秋虽然早就听说王爷找到的是小姐,可是看到君临天抱着一个陌生人的时候,还是气得龇牙咧嘴,差点找君临天拼命。
后来花重生一再保证自己就是她小姐的,她才稳定下来情绪。
若不是红梅抱着她,估计她都将君临天的脸给抓破了,当然,要她进得了君临天的身再说。
“小姐……”知秋跺了跺脚,人家那是护主心切好么,小姐还拿来嘲讽我。
真是选主不善啊。
“好啦好啦,逗你的呢。”她说着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走到榻边将君天歌给抱了起来走出了门:“太无聊了,去荷塘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