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2 / 3)

末这才抬起头来,认真看了好一阵儿,才认出是她大学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吴萧萧。她印象中这人总是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考究的名牌服装。像现在这样没画眼妆,仅仅画了眉涂了口红的样子,还真是陌生的很,要不是她那眼神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反感,莫末还真不一定能认出来她!

虽然心里很惊讶她怎么会出现在这儿,莫末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54,谢谢惠顾。”这坏女人曾处心积虑地想要撬自家墙角,还害得她差点误会史逸辰弄得两人分道扬镳,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她没使脸色已经算是很客气了,还指望她笑脸迎人?别做梦了!

“你怎么沦落到在小店当店员了?啧啧,华大毕业的高材生,真可惜啊!”吴萧萧嘴上说着可惜,面上的表情可不是这样,明明透着再直白不过的嘲讽和奚落。她读建筑系,专业在如今还算热门,再加上她家就是开建筑公司的,虽然之前出了点儿事,可到底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如今的她就算是有些落魄,也比一般人生活好很多。

“在自家店里帮忙,轻松自在,你多虑了。”莫末指了指自己印着“永安”两字的帽子,看到吴萧萧嘲讽的笑脸立刻僵掉了,心里别提多畅快了。

吴萧萧当然知道“永安”二字意味着什么。刚刚她进门时没多注意,一时间还真没想太多。天知道当时直播看到史逸辰的时候,她心里多么煎熬。她那么优秀,家世又好,人也比莫末那个村姑漂亮得多,可史逸辰却依然选择了那个一无是处的女人。她很恨他,希望他一败涂地,像那些中途闹着要退出的孬种一样成为全国人民的笑料,以消除心中无法抹掉的不甘。可事实却恰好相反,永安小队一路稳扎稳打,成为闻名全国的狩猎队,被不少年轻人视为偶像,连她爸爸都感叹说当初要是自己能留住他就好了。她听了几乎控制不住心中滔天的怒火,可又有什么用呢?以前他一无所有时都没有被她留住,更何况如今他已算是功成名就?

都怪这个村姑,肯定是她用卑鄙的手段绊住了他的脚,让他无法脱身!

莫末不知道面前脸色难看的女人心里在想些什么。手上麻利地找了零钱,说了句“谢谢惠顾”,就若无其事地低头玩手机了,根本不愿意多搭理她。至于“欢迎下次光临”?别开玩笑了。她希望永远都不要跟这个女人再见面!

一直到十一月中旬,在冬天的第一场雪来临后,永安才算停止了出城狩猎。他们运气还算不错,每次出城都全须全尾地回来,就算有时候有人不小心受了伤。也多是喷点儿云南白药就差不多能好的,最严重的也不过是去医院包扎打石膏养上几天,跟别的狩猎队动辄重伤甚至死人的情形要好多了。更别提他们还好运地猎到了狍子和梅花鹿,甚至还有一头落单的野猪,几乎每个出城的人都腰包满满的,至少不用担心这个冬天过不去。

永安小队没有特意隐瞒,有心人只要花心思打听,问问城门守卫就能知道,因此永安又成了闻名全城的香饽饽,很多人有意跳槽过来。就算永安是按照公司模式经营的也没问题。

只是很快就要到冬歇期了,招了新人要花人力财力物力培训,却无法出城狩猎,估计要倒赔不少,史逸辰他们商量了下,决定先不招新人,一切等明年开春再说。

已经签约的职员大概感到了危机,轮到他们出城的时候,再不敢推三阻四了,工作起来十分卖力。生怕等一年合约期满,公司不再跟他们续约。

他们也是看明白了,如今这世道,甭管说得多好听。雄厚的实力才是王道。人家永安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你的人身安全,能让你每次出城都不空着手回来,能让你养家糊口,就是大家抢破头的好去处,谁还管什么“平等”?更何况,永安是人家创建的。永安的名号也是人家拼死拼活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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