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并无不妥,反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07条、第113条规定,判决如下:一、原、被告所签订合同,依法予以解除。二、被告清臣集团于本判决生效生效日十日内,返还原告定金,并支付违约金(利息……)三、驳回被告反诉请求。】
“那总!”夏溪倏地看向那总,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拿回来了!”
那事成好像都不是很敢相信:“……拿回来了???”
“嗯~~~定金和违约金,拿到手了!!!”
那事成将判决一连看了几遍:“不、不仅拿回来了6000万,还有拿到手了200万?”
“对!”
“清臣集团,败诉???”
“嗯!”
那事成又确认:“清臣集团,折腾这么久,不但没有卖出房子,反而还要倒搭200万?”
“对……”
那事成呵呵一笑,面部肌肉都紧跟着颤动起来:“周家那个小子终究还是年轻。”
夏溪觉得这话有点奇怪:“周家那个小子终究还是年轻……???”这是什么意思?
“嗯。以为自己什么什么贪-腐毕业,就最聪明了吗?还是应当学会尊重老一辈啊。”
夏溪:“……???”是斯坦福,本来就很聪明。
“不讲了不讲了。”那事成笑得脸孔上三块黑斑都扭曲了形状,“夏律师,谢谢您。”
夏溪:“不客气,应该的。”夏溪没有见过那总如此高兴的样,只是,一般人高兴时候都会比较好看,而那事成……好像更加丑了。
那事成道:“尹律师把案子移交给您处理,真是一点一点都没有看错人。”
“谢谢夸奖。”
“我们去吃烤鸭。”那事成说,“我知道有一家烤鸭,多汁、不柴,人间美味!走走走走,也才人均一千。绝对不比‘新派中餐’差。”
不知怎么回事,对于此番对话夏溪有点别扭,婉拒那事成说:“那总,我得回去。”
“咦???今儿,还得回去?”那事成又开始“想要什么非要”的磨人的特质,伸手去扯夏溪,“去吃烤鸭!”
夏溪极力挣脱,胡乱找借口说:“那总,真的有事。下午有约客户,不能去吃午饭。”
“哦……好吧……”那事成也终于放弃,“那,我自己去吃啦。”
“嗯嗯,您去。”
那事成却还在咂摸“清臣集团,折腾这么久,不但没有售出房子,反而还要倒搭200万”的很喜悦的味道:“来只鸭子,还有鸭架,再来一个什么好呢……可得好好庆祝庆祝。这口闷气可算出了。”
夏溪点头:“那总,告辞。”
夏溪用APP叫了个车,从法院回去律所。路程不远不近,又是有点堵车。夏溪将头靠在窗上,看着外面车水马龙,有点茫然。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着那总那个样子,夏溪在法院的那股兴奋劲儿忽然烟消云散。讲不出来哪里违和,然而就是……她总觉得那事成对周家二少“终究还是年轻”的评价非常怪,因为这应该是有理与无理之间的较量,而非年老与年轻之间。
当然,仅从那一句话推断不出什么。夏溪一向相信证据,相信法律。有人认为,律师这个职业,就是比谁嘴巴厉害,可以颠倒黑白,可以混淆是非,将客户的无罪变成有罪,或将客户的有罪变成无罪,总之,只要舌灿莲花,便能掌控人的命运。
但是,夏溪一直以来相信,不是那样。两名律师互相交锋、寻找对方话里